擅自卖股露馅 富新科技上市辅导被终止
2008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飞勇
⊙本报记者 冯飞勇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拥有开发“国宝”金花茶资格的企业,广西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年7月10日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辅导协议书》。不过,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日前华龙证券已发函要求终止该辅导协议。
知情人士透露,华龙证券提出解除协议的原因,主要是陕西、浙江、福建等地近期均有群众举报广西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擅自转让股权的情况。这种情况属于双方所签订的《辅导协议》的解除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辅导协议》自华龙证券发函之日起即宣告失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如果富新科技存在非法发行情况,其首发上市将存在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