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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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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版: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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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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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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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定向资管业务处境尴尬
    2008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邵刚
      ⊙本报记者 邵刚

      

      曾一度被券商寄予厚望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频频遭遇难题。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尽管券商定向资产业务细则已正式实行了两个多月,但相关业务的开展却仍处于停滞状态,至今未真正做成一笔。

      

      专用账户之困

      从今年7月1日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开始实施,这标志着被叫停三年之久的券商个人定向理财业务正式开闸。

      “实际上,在券商个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尚未开闸之前,券商已经借道信托开始变相开展这项业务了。”某创新类券商资产管理部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业内十分普遍。”

      具体来说,信托公司发行一个信托计划,由券商资产管理部门充当投资管理人负责具体的投资运作,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购买信托计划来享受券商的这项服务。上述人士表示,这样做能够规避当时政策对于券商为个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的限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借道信托为个人开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优越性。比如,通过信托方式可以实现多个自然人联合投资,而券商只需管理一个信托账户,既提高了投资效率,也可以因信托契约而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而新规的实施,则使借道信托这一方式在实际操作变得行不通了,”某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说。根据新规,券商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必须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且同一客户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

      该人士指出,信托计划明确可以开设单独的证券投资账户,但新规要求定向资管必须要开立专用账户。而对于信托计划是否能开立定向资管专用账户,新规中则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由于无章可循,券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中登公司至今没有接受信托计划开设专用账户的申请。”上述人士显得有些无奈。“通过信托计划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规模在不断缩减。”

      

      银行托管之痛

      除了专用账户问题的困扰,因托管银行而产生的利益纠纷也让券商资管部门的负责人大伤脑筋。一些券商资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银行托管问题解决起来很困难,但又不能放弃,因为这是券商开展定向资管业务必须跨越的门槛。

      新规要求,客户委托资产应当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据了解,从新规颁布至今,尚未有一家券商与银行达成相关托管协议,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新增部分因此而陷入停滞状态。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银行托管牵涉的问题十分复杂。一方面,券商定向资产管理托管业务对银行来说属于一项新业务,需要在技术、系统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运作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券商定向资管尚属新兴业务,规模上还比较小,无法在短期内给银行带来可观的利润。“出于上述原因,大银行对于这块业务表现得并不积极。”该业内人士指出,“小银行虽然积极性较高,但在与券商托管模式对接上存在较大问题。”

      同时,由于各家银行采用的托管模式不同,涉及的技术环节也各有差异,券商在与各家银行合作时,会遇到各类不同问题,这也影响了业务开展的效率。例如,建行要求采用法人单元托管模式,这种模式需要券商在中登公司再单独开设一个席位,而一个席位每年的成本数十万元,这又给券商增加了一块成本。

      此外,上述人士透露,目前各个银行对托管费用的收取标准也不尽相同。一些对这项业务比较重视的小银行愿意在费率上做出一定的让步,但多数银行对券商定向资管业务托管费用的收取标准都比较高,增加了投资者成本,加大了券商市场开拓的难度,不利于这项新业务的发展。

      “我们希望监管部门尽快制定定向资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则,对上述问题能有进一步的明确,如果中登公司、银行和券商之间的关系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协调,那就更加理想了。”上述券商资管部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