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圆桌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时事海外
  • A4:股民学校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披露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投资基金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9: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QFII
  • B11:基金·海外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对话
  •  
      2009 2 23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2版:信息披露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出电子对账单服务的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班牙对外银行增持本行股份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港CWB1”认股权证最后交易日
    特别提示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上市的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关于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
    基金解除境外投资顾问协议的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大股东所持股份轮候续冻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出电子对账单服务的公告
    2009年0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更好地为基金持有人提供优质、专业、安全、及时的现代化服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将于2009年2月25日开通电子邮件月度对账单服务( 以下简称“电子对账单” )。

      电子对账单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交易对账的一种电子化的账单形式。电子对账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基金余额、期末份额市值、期间交易明细、分红信息等(期末指截至当期最后一个交易日)。

      我公司将在每月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每位预留了有效电子邮箱并成功订制电子对账单服务的持有人发送电子对账单。基金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公司联系,添加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订制电子对账单或退订纸质对账单。

      1、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cbfund.cn)首页,点击进入“账户查询”栏目,选择相应的开户证件类型,填写开户证件号码及密码经身份验证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进入“账户查询修改”栏目,可添加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后订制电子对账单或退订纸质对账单。

      2、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010-66228000,按语音提示选择“0”转人工服务,经客户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并核对有效的通讯地址后,可添加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订制电子对账单或退订纸质对账单。

      3、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ccbfund.cn,邮件内容包括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客服中心收到邮件后会与持有人联系确认并订制电子对账单或退订纸质对账单。

      对于已订制电子对账单服务的基金持有人,我公司将在每月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为其发送上个月度的电子对账单。

      对于未订制电子对账单服务且预留有效地址的基金持有人,本公司仍提供纸质交易对账单服务,但寄送规则变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账单期间有交易的持有人寄出季度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账单期间有交易或期末有余额的持有人寄出年度对账单。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