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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09-01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士能源”)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下属位于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大士能源成立于1995年,2008年被华能国际收购。大士能源主营电力生产和零售业务,拥有装机容量267万千瓦,约占新加坡电力市场总装机容量的26%。大士能源发电所用燃料主要依赖进口,以外币结算,燃料采购成本暴露于国际油价和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之下。为保持经营稳定,大士能源通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进行风险对冲,实现对燃料成本的套期保值。

      大士能源燃料成本套期保值交易方法与其电力销售机制紧密相关。大士能源大部分电量通过电价固定的远期售电合同销售。电价参照合同期内远期燃油价格指数和远期汇率事先确定。与售电合同相对应,大士能源参照同期的远期燃油价格指数和远期汇率买入相关衍生金融工具,锁定燃油价格和汇率,以此控制风险,保证未来履行售电合同时能够获得稳定的毛利。

      大士能源所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品种包括燃油价格差价交换合同和外汇远期合同两种(均为场外交易),分别用于锁定燃油价格和外汇汇率。燃油价格差价交换合同是指合同买方按照约定价格(合同签订时的远期价格)与合同到期时的实际价格的差异向卖方收取(当实际价高于约定价时)或支付(当实际价低于约定价时)差价的合同。外汇远期合同是指合同买方按照约定汇率(合同签订时的远期汇率)在合同到期时向卖方买入外汇的合同。

      远期售电合同到期履约时,如果实际油价高于原远期油价,大士能源在现货市场采购燃料将付出更高的成本,但在燃油价格差价交换合同上可获得差价收益,两者相抵可保证总的燃料成本与原远期油价一致,售电合同可实现既定毛利。反之亦然。这种现货市场与衍生市场损益的自然对冲保证了套期保值目标的有效实现。支付燃料采购款或燃料差价合同结算款时,大士能源即执行外汇远期合同,按约定汇率购入外汇用于支付,以规避实际汇率变动影响电价中既定毛利的实现。

      大士能源在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业务方面具有完整、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分别从董事会、管理层、业务部门三个层面设置了相应权限与职责。董事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包括交易对家的更换、交易框架协议的签订、交易审批人员的授权等。公司管理层设有由总裁、主管高级副总裁和总会计师组成的燃料管理委员会,其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套期保值策略、决定套期保值工具、审阅交易对家信用评级状况、设定交易数量上限、审阅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等。业务部门分设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各司其职、相互牵制。交易部负责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的具体交易与台账记录。风险管理部负责独立监测交易情况是否合规合理。财务部负责合同到期结算和业务全过程的会计处理。

      大士能源通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燃料成本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已有8年的历史,对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新加坡电力市场中其他发电公司普遍采用的燃料成本风险管理措施,同时也是新加坡电力市场化体制的核心内容之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