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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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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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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8版:信息披露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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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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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3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甲方”)向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乙方”)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

      ●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韩国龙先生、薛黎曦女士、韩孝煌先生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丰榕投资和Starlex Limited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此项交易能极大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6月26日公司与丰榕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根据该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

      鉴于丰榕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2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丰榕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韩国龙董事、韩孝煌董事、薛黎曦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丰榕投资和Starlex Limited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交易能极大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介绍

      1、丰榕投资:

      名称: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黎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壹千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国家允许举办的企业的投资、批发、代购代销;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5月31日,丰榕投资(母公司)总资产752,815,170.45元,总负债359,483,602.25元,股东权益393,331,568.20元。

      3、股东结构图(截止2009年6月26日):

      ■

      4、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丰榕投资的关联交易达到了公司净资产的5%且3000万元以上。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借款用途:

      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内,自甲方直接/间接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算。

      借款分期发放的,每期借款的借款期限均按实际发放之日分别起算。

      4、借款利率:

      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借款的发放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方双方在协商确定具体借款方式的同时,确定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实际发放日、本合同项下借款一次性发放或分次发放,但甲方实际发放借款日期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

      6、违约责任/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发放借款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仅提供部分借款,未提供给乙方全额借款的,乙方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应按甲方实际提供借款的金额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对其余未提供的借款金额,甲方不再提供,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于乙方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全部偿清后失效。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增强公司的资金储备,提高公司的市场应对能力,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能极大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此次交易能极大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此次关联交易的运作过程及表决程序是积极、稳健的,很好地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此项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