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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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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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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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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2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22日发出,会议于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绵竹川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含宏达股份为绵竹川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8年12月4日的临2008—061号公告),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为绵竹川润实际提供的担保额累计为人民币8,000万元。

      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为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额累计为人民币9,5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2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绵竹川润)、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宏国际)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本公司)本次为绵竹川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宏达股份为绵竹川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8年12月4日的临2008—061号公告)。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本次为华宏国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7,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提供担保

      宏达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宏达股份为绵竹川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8年12月4日的临2008—061号公告)。

      (二)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提供担保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绵竹城南高尊寺

      法定代表人:陈典福

      注册资本:8,343.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肥、液氨、磷酸盐系列产品。化工机械制造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以上项目国家限制经营除外,需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或许可文件经营)。

      绵竹川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4.21%股权。截止2009年3月31日,绵竹川润总资产21973.48万元,净资产14122.66万元,资产负债率35.73%。200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83.29万元,净利润597.51万元。

      (二)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朋大道十二号府河孵化基地

      法定代表人:杨骞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金融及证券业务);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生产电解锌;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五金交电、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仪表仪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轮胎轴承,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华宏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截止2009年3月31日,华宏国际总资产9.906.69万元,净资产7,620.66万元,资产负债率23.08%。200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1.13万元,净利润-0.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提供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6月28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包含原双方签订的公高报字第9920200829456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

      (二)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6月28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绵竹川润和华宏国际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两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两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绵竹川润和华宏国际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两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3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绵竹地震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地震台网和四川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09年6月30日2009年6月30日02时03分,绵竹市(北纬31.4度,东经104.1度)发生5.6级地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控股比例94.21%)地处四川绵竹。经核实,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在此次地震中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生产经营正常。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