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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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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迟京东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翁宇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本公司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陈向阳先生、财务主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财务状况分析

      ■

      重大变化分析:

      1)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采购支出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及提高产品销售现汇收款比例所致;

      2)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清收以前年度应收款项所致;

      3)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暂付莱芜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款所致;

      5)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税金实现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1.2经营成果分析

      ■

      重大变化分析:

      1)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钢材价格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采购成本下降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增值税及出口关税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改变运费结算方式,运输费用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对外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收到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支付货船长期运输合同(COA)违约金所致;

      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主要系钢材价格下降,产品盈利能力降低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营销子公司盈利下降所致。

      3.1.3现金流量分析

      ■

      重大变化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采购支出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及压缩存货库存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公司债发行款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9年7月10日,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09年7月10日起停牌,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停牌期间每周发布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分别刊登在2009 年7月10日、7月20日、7月27日和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200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事项,拟向特定对象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购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100%股权、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100%股权、莱芜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莱芜钢铁集团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83.33%股权以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力部、运输部和自动化部相关资产和负债,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7日复牌,并发布复牌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2009 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2009年9月7日,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发布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董事长:陈向阳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