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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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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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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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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09年1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住所: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09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69.95%,不高于7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4亿元(年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的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上市公告。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与国民经济联系密切,受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公司债券由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到期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截至2008年12月31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累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除宏润建设外)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为33,000万元,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为47.55%。如果该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其履行担保协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国家将根据经济环境变化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国内未来货币市场利率将存在上升的可能。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可能造成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下降。

    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公司债券发行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公司债券缺乏流动性。

    六、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表明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但由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所规定的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宏润建设: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宏润控股、控股股东:指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宏润地产: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
    下属单位:指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项目经营管理部,是公司建筑施工经营管理责任制的承载主体
    项经部:指项目经营管理部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世纪评估:指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指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会议规则、本规则:指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股东大会: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三年:指2006年、2007年和2008年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全称: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2、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

    3、办公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200235)

    4、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5、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艺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设监理,装卸劳务,建筑机械、水泥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批发、代购代销,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381号文件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和按(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1017号文件经营进出口业务。

    6、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7、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8、股票代码:002062

    9、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0、公司互联网地址:www.chinahongrun.com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经于2009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09年3月21日、2009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09年9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7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

    (四)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500万张)。具体发行规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为单一期限品种。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待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9年11月13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0年至2014年间每年的11月1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顺延,下同)。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日为 2014年11月13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次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宏润控股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评估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和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9、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1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2、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13、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承销团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5、发行费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

    (五)本次发行及上市安排

    交易日工作事项
    T-3日

    (2009年11月1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网下路演推介

    T-2日

    (2009年11月11日)

    网下路演推介
    T-1日

    (2009年11月12日)

    意向性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09年11月13日)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日(协议认购)

    T+1日

    (2009年11月16 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主承销商向网下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2日

    (2009年11月17日)

    网下认购截至日,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09年11月18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登记公司
    T+6日前

    (2009年11月23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

    注: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  称: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电  话:021-54976007

    传  真:021-54976008

    电子邮箱:hrir@chinahongrun.com

    联系人:赵余夫、吴谷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1、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  称: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5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  话:021-38582000

    传  真:021-68598030

    项目负责人:计静波

    项目组成员:于越冬、王晨、陆月

    2、分销商

    名  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  话:021-68866981

    传  真:021-61019739

    联系人:黄磊、吴玉国

    名  称: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  话:0571-87821367

    传  真:0571-87925133

    联系人:袁丁

    名  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  话:010-88085995、010-88085366

    传  真:010-88085373

    联系人:王慧晶、彭林江

    名  称: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  话:025-57710528

    传  真:025-83213223

    联系人:张颖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  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丽

    电  话:010-66575888

    传  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吴莲花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罗本金

    电话:0755-83781847

    传真:0755-83780119

    经办注册会计师:谢军、刘霄

    (五)担保人

    名  称: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象山港路1111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恩辉

    电  话:021-64081888-1025

    传  真:021-54976008

    联系人:傅珺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  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汉口路 398号华盛大厦 14F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电  话:021-63501349

    传  真:021-63500872

    联系人:李斌、董慎、熊桦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  称: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5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  话:021-38582000

    传  真:021-68598030

    联系人:计静波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

    账 号:98300153400000034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  话:0755-82083333

    传  真:0755-82083164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    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新世纪评估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新世纪评估出具的《2009年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估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其中,“-”是对该信用等级进行微调,表示信用等级略低于AA级。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的债务偿还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新世纪评估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信用等级低于AA,在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条件下的信用等级为AA。

    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是新世纪评估充分考虑公司管理情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综合评定。新世纪评估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并基本建立起一整套覆盖运营、投资、财务、人力资源等环节的内部管理体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职能分工明确,并通过在下属单位实行经营管理责任制,较好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有效贯彻和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已初步构建起整体素质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从业人员素质能够满足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在我国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背景下,建筑施工尤其是市政设施和轨道交通建设的市场前景看好。公司具有一定的资质和品牌优势,在城市轨道交通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方面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施工质量较高,合同承接量呈上升趋势,整体经营状况良好。随着业务结构的调整以及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受房地产业务影响而波动较大。2008年公司经营业绩明显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在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大环境下,公司业务量有望不断增加,从而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债务的偿还提供较有力的保障。

    新世纪评估评定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比公司债券无担保信用等级有一定的提升,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安排了一系列的偿债保障措施。

    (三)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公司在技术、装备和人才方面与国内大型国有建设施工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市场范围拓展速度受到一定制约。

    2、随着业务量的较快增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负债经营程度呈上升趋势,财务风险加大。

    3、我国房地产市场内在调整压力较大,中短期内存在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销售资金回笼低于预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受房地产业务的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评级的期限为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由评级机构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信息,当发行人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及时跟踪评级,如发行人受突发、重大事项的影响,评级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签署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银行授信约7.5亿元,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3.18亿元,公司融资能力较强。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信用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来与客户和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没有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公司未发行过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5亿元,占公司2009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40%。

    (五)公司近三年的有关财务指标

     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流动比率1.261.331.55
    速动比率0.530.48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70.04%65.60%59.13%
    利息保障倍数5.479.2810.73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四节 担保

    宏润控股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宁波宏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法定代表人:郑恩辉,初始注册资本1亿元,由郑宏舫等49名自然人发起设立,实际控制人为郑宏舫。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象山港路1111号。2002年增加注册资本至1.3亿元,2003年5月22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1月28日,宏润控股增加注册资本至1.5亿元。宏润控股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主要投资产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开发、酒店旅游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宏润控股资产总额为586,8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2,6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9,401万元;2008年,宏润控股实现营业收入为498,4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990万元。

    宏润控股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86,869428,962
    净资产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69,40146,519
    资产负债率75.70%74.93%
    净资产收益率18.72%15.12%
    流动比率1.211.22
    速动比率0.610.50

    上述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二)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宏润控股累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除宏润建设外)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为33,000万元。

    (三)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宏润控股累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为47.55%。

    (四)偿债能力分析

    宏润控股近年来保持稳定的发展速度,资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张,盈利能力逐年增强。2008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5.70%,流动比率为1.21,速动比率为0.61,处于较合理水平。同时宏润控股拥有较好的银行资信,经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确认资格的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公司连续多年资信等级为AAA级。宏润控股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即不超过5亿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二)担保期限

    自本期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日起二年止。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担保期间内,如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到期时不能足额兑付本次债券本息,担保人将在收到债券持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索偿通知后7个银行工作日内,凭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次债券凭证的原件向债券持有人(通过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保函担保范围内债券持有人索偿的金额:

    1、债券持有人的索偿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2、债券持有人的索偿通知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担保人;

    3、债券持有人的索偿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声明债券持有人索偿的本次债券本息款额并未由发行人或其代理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2)证明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或未兑付本息金额的证据。

    (五)反担保和共同担保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担保人订立的担保函,本次债券无反担保和共同担保安排。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包括:当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包括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此外,在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担保人情况的变化,以便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股本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1994]253号文批准,浙江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2月29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象山市政工程建设公司职工保障基金协会、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上海龙华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与郑宏舫、何秀永等29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4,280万元。经过一次更名及两次增资扩股,公司名称变更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232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48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50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1,082万元。2006年8月16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宏润建设,股票代码:002062。

    (二)上市以来股本变动情况

    经2007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1,0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623万元。

    2008年5月6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377万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100%权益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08年6月1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经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8年1月18日,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08]650号)核准,公司以17.52元/股的价格向宏润控股非公开发行3,377万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100%权益。

    截止2008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证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建筑业保持平稳发展,房地产业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资产规模和实力、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81,650万元,同比增长29.53%;实现合并净利润25,589万元,同比增长65.19%。

    (下转B16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