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财经新闻
  • 5:专版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调查·区域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A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公司巡礼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2009 11 1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27版:信息披露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情况的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关于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基金
    新增东方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商业地产项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1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市泰九路14号)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内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普通议案)。

    此议案内容请详见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11 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时,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八、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九路14号

    联系人:王 婷

    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邮编:225300

    九、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