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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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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9-071

      债券代码:126006 债券简称:07深高债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农业银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农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41000500040023250。截至2009年10月30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30,412.9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行权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公司与农业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信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本公司授权中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廖锦强、姜颖可以随时到农业银行查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农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中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五、农业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本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信证券。

      六、本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本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