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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9年1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21版)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888,865,343.2154.41
     其中:股票1,888,865,343.2154.41
    2固定收益投资1,150,766,213.7533.15
     其中:债券1,150,766,213.7533.15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14,242,048.9911.93
    6其他资产17,681,646.250.51
    7合计3,471,555,252.20100.00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20,942,050.893.52
    B采掘业73,666,282.442.15
    C制造业741,919,548.6221.61
    C0食品、饮料156,918,508.504.57
    C1纺织、服装、皮毛3,006,891.240.09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104,662,321.983.05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110,097,288.813.21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83,030,303.652.42
    C7机械、设备、仪表125,629,492.893.66
    C8医药、生物制品111,840,248.073.26
    C99其他制造业46,734,493.481.36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2,073,810.420.93
    E建筑业66,608,132.641.94
    F交通运输、仓储业122,064,610.513.56
    G信息技术业132,587,789.373.86
    H批发和零售贸易84,288,642.582.46
    I金融、保险业429,813,927.9612.52
    J房地产业16,396,266.780.48
    K社会服务业68,504,281.002.00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1,888,865,343.2155.02

    (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26,707,413180,007,963.625.24
    2600036招商银行8,574,193126,726,572.543.69
    3000718苏宁环球8,714,598104,662,321.983.05
    4600887*ST伊利3,809,22474,927,436.082.18
    5600188兖州煤业4,502,82973,666,282.442.15
    6000069华侨城A3,701,54668,478,601.001.99
    7601668中国建筑14,355,20166,608,132.641.94
    8000063中兴通讯1,719,35665,645,012.081.91
    9600015华夏银行6,111,83062,340,666.001.82
    10601006大秦铁路6,609,99161,274,616.571.78

    (四)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85,916,095.605.42
    2央行票据635,695,000.0018.52
    3金融债券328,132,000.009.5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28,132,000.009.56
    4企业债券160,362.75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可转债862,755.400.03
    7其他
    8合计1,150,766,213.7533.52

    (五)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90104309央行票据431,900,000189,373,000.005.52
    207031307进出131,000,000101,570,000.002.96
    3090103809央行票据381,000,00098,290,000.002.86
    401011221国债(12)790,20081,374,796.002.37
    509040909农发09800,00078,912,000.002.30

    (六)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持有的按公允价值占净值比例计算的前10只股票中包含了“*ST伊利”,该公司因07、08年连续两年亏损股票按上交所有关规则的规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本基金管理人组织专人对“伊利股份”连续两年亏损以及有关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并召开了专门投资研究会议。会议认为,“伊利股份”连续两年亏损有其特殊原因,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景气回升阶段,公司经营稳健,业务恢复情况良好,退市风险不大,不足以据此调整基金的投资策略。有关本基金决定投资“*ST伊利”的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569,720.9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4,707,875.13
    5应收申购款404,050.16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7,681,646.25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09年9月30日)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4.12.31

    -5.06%0.58%-12.80%1.00%7.74%-0.42%
    2005.01.01至2005.12.317.11%0.86%-16.35%1.00%23.46%-0.14%
    2006.01.01至2006.12.31116.19%1.22%83.88%1.05%32.31%0.17%
    2007.01.01至2007.12.3195.17%1.65%107.87%1.72%-12.70%-0.07%
    2008.01.01至

    2008. 12.31

    -39.33%1.86%-52.30%2.26%12.97%-0.40%
    2009.01.01至2009.09.3039.48%1.10%45.61%1.59%-6.13%-0.49%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263.06%1.34%118.34%1.55%144.72%-0.21%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为增加比较基准与基金业绩的可比性,更合理反应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红利转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后端申购业务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国光大银行及其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办理后端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1)前端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
    100万元≤M<500万元1.0%
    500万元≤M<1000万元0.3%
    M≥1000万元每笔2000元

    (2)后端申购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申购费率(%)
    1年以下1.8
    1年—2年(含1年)1.6
    2年—3年(含2年)0.5
    3年以上(含3年)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3)基金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T<1年1年≤T<2年2年≤T<3年T≥3年
    赎回费率0.5%0.35%0.10%0

    (2)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3)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4)基金赎回费用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转换费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转换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前述费率限额内酌情降低有关收费水平,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提高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中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

    费率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9年6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2009年6月更新)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的介绍。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原销售机构的联系电话也略有变动,请仔细阅读相关章节。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服务内容。

    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