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公司·融资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一周策略
  • A8: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2009 12 15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1版:披 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1版:披 露
    如何浏览上市公司年报要点
    关于2009年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配售和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今日停牌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关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网上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信息披露导读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
    2009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鉴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2月4日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简称“原流通股份”)确权和转托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终止上市的情况

    终止上市股票种类: B股

    股票简称:*ST本实B

    股票代码:200041

    2009年11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关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9〕164号),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2009年12月4日起终止上市。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股份退出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的相关手续将于近日办理完毕。

    2009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二、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流通股股东办理开户、股份转托管和确权的手续及安排

    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流通股份可进行代办股份转让。进行股份转让前,持有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流通股份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原股东”)需办理股份转托管和确权手续。

    (一)关于证券账户的相关事宜

    自2009年7月6日起,深圳主板证券账户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已合并,故持有深市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公司股票退出深市主板登记结算系统后不再开设新的股份转让账户,可直接使用原有的深市B股证券账户或原已开立的股份转让账户办理股份转托管和确权手续,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交易结算。

    (二)原股东的股份确权和转托管

    1、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的开始时间为:2010年1月8日。

    2、为了简化原股东股份转托管和确权手续,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退市时,原股东在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30家证券公司托管的流通股份,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托管手续,转托管在原股东的深圳B股证券账户及原托管证券公司的三板交易单元上,该部分原股东无需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托管证券公司支付股份确权手续费。股份直接托管成功的原股东无需再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但原深圳B股证券账户无效或已注销等原因,导致股份直接托管失败的原股东仍需自行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30家代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并支付股份确权手续费。

    如果原股东持有的深圳B股证券账户与股份转让账户均有代办股份转让的挂牌公司流通股份,可以在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合并手续,然后在一个证券账户卖出挂牌公司流通股份。

    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30家证券公司名单及三板交易单元号如下:

    序号证券公司三板交易单元序号证券公司三板交易单元
    1申银万国72010016国元证券722000
    2国泰君安72020017东方证券722100
    3国信证券72030018平安证券722200
    4长江证券72070019中银证券722300
    5银河证券72080020上海证券722400
    6渤海证券72090021西部证券722500
    7海通证券72100022中投证券722600
    8广发证券72110023宏源证券722700
    9兴业证券72120024南京证券722800
    10招商证券72130025齐鲁证券722900
    11光大证券72150026山西证券723100
    12湘财证券72160027中信建投723200
    13华泰证券72170028东吴证券723500
    14中信证券72180029东北证券723700
    15东海证券72190030国海证券724200

    以上30家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的地址、咨询电话可登录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查询。

    3、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退市时,原股东在非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托管的流通股份,需要进行股份确权,并转托管至已开立的深圳B股证券账户或股份转让账户中。股份确权和转托管可以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30家代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手续,并支付股份确权手续费。

    4、原股东在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30家代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时,填妥《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除了携带已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B股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境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境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境外机构: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根据原股东的自身需要,还可以携带已开设的股份转让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原股东可以将股份转托管至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的任何一家。

    6、办理股份确权手续费用标准:

    (1)股份不需过户

    个人:10元/每笔;机构:30元/每笔。按上述标准收取人民币,或根据确权开始第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天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成美元收取。

    (2) 股份需过户

    除按上述标准收费外,还须向过户双方各收取:

    转让股数×转让价格×0.4%(手续费)+转让股数×转让价格×印花税率。

    7、股份确权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可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三)签订委托协议和开立资金账户

    投资者进行股份转让前,应在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并充分了解参与代办股份转让所面临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签署《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开立资金账户。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遇有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5∶00。

    三、股份开始转让时间

    按有关规定,自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的第45个工作日,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开始代办转让。《代办股份转让公告》将在股份开始转让前5个工作日通过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发布。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开始代办转让后,信息公告通过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披露。

    四、特别提请原股东注意的事项

    在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开始挂牌转让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其股份通常需要经过两个转让日后方能到账,并可开始转让。敬请相关原股东尽快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95525/40088887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遇有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5∶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