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信息披露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信息披露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人物
  • 13:公司·融资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公司·价值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一周策略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2010 2 2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pdf
     
     
     
      | B32版:信息披露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ZX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
    特钢制品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0-09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富龙热电(000426)股票于2010 年1 月28日至2010 年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查并确认: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 2010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本公司已于2010年1月12日披露了200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见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公告)。

      6.因公司目前正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预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将继续组织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待拟置入、置出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置入、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经有权部门备案以及相关盈利预测数据经审核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公告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

      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通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