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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及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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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及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事项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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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0-008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3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0年3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22号北新路桥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创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与重庆市合川农民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西部农业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建设项目”。 为全面完成上述施工任务及在该地区持续开拓市场,拟在重庆市合川区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公司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创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3.4亿元.分两次缴足,第一批3.2亿,2010年3月底之前缴足,第二批0.2亿,2010年6月之前缴足。

    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分包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承接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部分工程分包给公司承建,工程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条款为:

    1、工程名称: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哈密-乌鲁木齐段)站前工程LXTJ9标段 。

    2、工程地点: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兵建集团项目部四工区。

    3、工程业主:兰新铁路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4、工程内容:施工临时道路、一般路基土石方及配套工程。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价款:以主合同中标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相关章节费用划分作为乙方的合同价款,金额合计:暂定一亿玖仟万元。

    7、工程工期:

    工期为1153日历天,以甲方依据建设单位的指令性计划而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目标实施。

    8、计价和结算方式

    甲方按主合同单价下浮不超过5%对乙方计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支付(含因设计变更工程数量发生增减等原因)。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姜德鑫、刘涛对该议案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分包协议书>》。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实施重庆市合川区BT项目向银行贷款筹措专项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与重庆市合川农民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西部农业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建设项目”。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合同规定,预计公司(项目法人公司)一共需陆续融资13.60亿元才能保证项目的施工生产经营,因此需向银行筹措专项资金。

    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两家非关联方股东共同发起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基本情况为:

    1、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30%);

    3、经营范围:从事建筑工程基础工程施工业务

    4、股东出资及股权设置:

    兵团建工集团:出资额1050万元人民币(含评估后资产),占公司30%股权;

    北新路桥公司:出资额875万元人民币(含评估后资产),占公司25%股权;

    其他两家股东:出资额1575万元人民币(含评估后资产),占公司45%股权;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姜德鑫、刘涛对该议案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投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详见《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0-009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3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0年3月8日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分包协议书>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公允合理,是公平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项投资可以提高公司基础施工的技术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0-010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30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22号北新路桥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6、股权登记日: 2010年3月19日

    7、登记时间:2010年3月22日11:00-18:00时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创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分包协议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实施重庆市合川区BT项目向银行贷款筹措专项资金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2010年3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公司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22号

    邮政编码:830018

    电话:0991-6686277 传真:0991-6694420

    联系人:朱胜军、朱春燕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1《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创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分包协议书>的议案》 
    3《关于为实施重庆市合川区BT项目向银行贷款筹措专项资金的议案》;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0-011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将其承接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部分工程分包给公司承建,属日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影响:可以提高公司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工程名称: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哈密-乌鲁木齐段)站前工程LXTJ9标段 。

    2、工程地点: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兵建集团项目部四工区。

    3、工程业主:兰新铁路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4、工程内容:施工临时道路、一般路基土石方及配套工程。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价款:以主合同中标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相关章节费用划分作为乙方的合同价款,金额合计:暂定一亿玖仟万元。

    7、工程工期:

    工期为1153日历天,以甲方依据建设单位的指令性计划而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目标实施。

    8、计价和结算方式

    甲方按主合同单价下浮不超过5%对乙方计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支付(含因设计变更工程数量发生增减等原因)。

    9、工程款支付

    工程开工后,施工每满一个月,由乙方编制已完工程计价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核定签证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此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公允合理,是公平的。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13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注册资本:101,800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铁路、水利水电、市政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科研、设计、建材生产、房地产开发、物资供应。

    2008年度,集团公司总资产285,649.88万元、净资产90,168.03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50亿元,实现净利润 9,370.25万元。

    集团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56.28%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分包的工程主要以铁路工程为主,由于铁路工程部分分项工程与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为发挥公司与集团公司各自优势,公司今后仍会从集团公司分包新的工程项目。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根据国家定额单价执行,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其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交易不构成依赖。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持续发生类似工程分包的关联交易可以提高公司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涛、郑石桥、姜德鑫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部分工程分包合同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根据国家定额单价执行,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是公允的。此项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可以提高公司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部分工程分包合同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根据国家定额单价执行,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是公允的。此项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可以提高公司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0-012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两家没有关联方关系的股东,共同发起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属日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影响:公司与该公司其他股东各自发挥优势,可以提高公司基础施工处理技术,有利于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两家非关联方股东共同发起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基本情况为:

    1、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30%);

    3、经营范围:从事建筑工程基础工程施工业务

    4、股东出资及股权设置:

    兵团建工集团:出资额1050万元人民币(含评估后资产),占公司30%股权;

    北新路桥公司:出资额875万元人民币(含评估后资产),占公司25%股权;

    其他两家股东:出资额1575万元人民币(含评估后资产),占公司45%股权;

    5、公司经营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拟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

    (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公司与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公允合理,是公平的。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13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注册资本:101,800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铁路、水利水电、市政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科研、设计、建材生产、房地产开发、物资供应。

    2008年度,集团公司总资产285,649.88万元、净资产90,168.03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50亿元,实现净利润 9,370.25万元。

    集团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56.28%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岩土公司,为发挥公司与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各自优势,提高整体的基础施工处理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投资协议,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其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交易不构成依赖。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发挥公司与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各自优势,提高整体的基础施工处理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涛、郑石桥、姜德鑫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公允合理,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此项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主要是为发挥公司与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各自优势,提高整体的基础施工处理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公允合理,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此项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主要是为发挥公司与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各自优势,提高整体的基础施工处理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