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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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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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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0-00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3月23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20,262,735.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66,793.88元。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721,786.55元,根据规定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余额后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15,424.16元,2009年度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306,693.75元。公司拟不进行2009年度股利分配。

    关于本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董事会说明如下:由于2009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利润为0.023元,数额较小,且公司前三年合并净利润累计为亏损,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待以后年度一并分配。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所对应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343,806.0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023,747.58元,公司本次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税前)。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因其均在本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任职,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给予津贴。

    2、公司董事长(专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为:董事长年薪65万元,总经理年薪45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20-30万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2009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全部审计服务,本公司支付其报酬8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和2010年度续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0年度公司拟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为77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为615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公司对于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本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

    (1)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20000万元,包括为其所属的苏州第六制药厂异地扩产技改项目贷款4500万元(期限为4 年)提供的质押担保。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5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

    (1)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0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7500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最高担保额包括公司直接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转变经营方式的议案。

    鉴于目前的服装行业形势,为改善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集团”)的运营环境,压缩亏损面以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对服装集团的部分业务转变运营方式,划小核算单位实施风险承包经营。具体方式如下:

    本次承包经营按业务范围划分为外销业务和内销业务,由两个承包方分别进行风险承包。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承包年度内承包方须确保分摊服装集团计提的固定费用300万元并计入承包成本,该300万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结束后5日内需上缴服装集团,在此基础上乙方确保自负盈亏,即承包利润(盈利)必须为正数。

    年度内承包方达到承包目标,承包方享有承包业务所实现的盈利,并允许当年提取20%(个人所得税自理),其余80%暂作为承包经营者下年度的补充流动资金留存。

    本次承包经营涉及服装集团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其中涉及房屋建筑物 5110万元,机器设备1491万元。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锦霞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王锦霞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波先生接任公司独立董事。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许良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罗勤先生、许良枝先生由于分管工作变化的原因,分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罗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许良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朱菊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许良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聘任朱菊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陈佳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聘任许良枝先生为副总经理。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一、四、五、八、十、十三,以及议案六中关于董事、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内容尚需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2009年股东年会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7、审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和2010年续聘的议案;

    8、听取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11、审议聘任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14-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2、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

    4、联系电话:0512-65626898

    5、传真:0512-65270086

    6、联系人:陈佳海

    7、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公告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王波先生、朱菊芳女士、陈佳海先生、许良枝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议案名称同意弃权反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0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5000万元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10)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000万元   
    (11)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7500万元   
    6、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7、审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和2010年续聘的议案   
    8、听取公司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1)陈雁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11、审议聘任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1)聘任罗勤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聘任仲尧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0年4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波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 日

    附件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波,作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波

    2010年3月23日

    附件四:

    王波先生简历

    王波,男,196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7月至1993年7月任北京有色设计研究总院冶金设备室副主任;1993年8月至1998年任北京博迪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任北京在线软件开发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5年任北京秦脉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今北京秦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副会长、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菊芳女士简历

    朱菊芳,女,1967年11月11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获苏州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85年8月至1993年5月历任吴县青山白泥矿幼儿园老师、团委书记兼党办副主任;1993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吴县丝绸制品厂财务科长;1997年1月至1999年1月任吴县建行东吴路储蓄所所长;1999年1月至今历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陈佳海先生简历

    陈佳海,男,1981年1月出生,助理经济师,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5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发展部主管、副经理。

    许良枝先生简历

    许良枝,男,1970年8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年8月至1994年7月,苏州市财经学校任教;1994年7月至1996年8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工作;1996年8月至1999年12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企划科科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上海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部工作;2002年3月至今,历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王 波

    2.上市公司全称: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王波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波

    日 期:2010年3月23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0-00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雁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34号文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向本公司提名并委派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鉴于此,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陈雁南先生一并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1)陈雁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拟聘任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聘任罗勤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仲尧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股东委派的监事人选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后,由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委派的监事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特此公告。

    附: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简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3日

    罗勤先生简历

    罗勤,男,1955年2月出生,一级教师,法学学士学位。历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秘书,青海省人民政府协作办副主任,本公司监事,苏州万宝银楼总经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仲尧文先生简历

    仲尧文 ,男,1973年4月生,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2年任苏州东吴建筑设计院建筑师;2002年至2006年任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规划师;2007年至今历任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目前兼任江苏省宿迁市三届政协委员、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三届政协常委、宿迁市苏州商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 :江苏吴中 编号:临2010-00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公司对于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本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之日止。以下提及的“2010年度担保”具体时间均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010年度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615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5500万元,合计最高限额为77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010年度本公司为所属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明确为61500万元。为参股子公司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明确为15500万元。

    最高担保限额明细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0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5000万元;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10)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000万元;

    (11)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7500万元;

    2010年度内本公司在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内为各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上述各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不得突破上述标准。

    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已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姚建林;经营范围:医药产业投资管理(下设分支机构苏州第六制药厂和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份;信用等级:AAA。2009年末资产总额64747.76万元,负债总额33007.8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2500万元,50%保证金应付票据3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万元),净资产31739.93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226.24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阎政;经营范围: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25118.02 万元,负债总额18789.8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5000万元,全额保证金应付票据2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 万元),净资产6328.14 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71.44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 ;法定代表人:阎政;经营范围:一类新药“爱若华”(来氟米特片剂)、四类新药“芙璐星“以及各类注射液、片剂、口服液、及其他药品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4.58%的股份(中外合作);信用等级:AAA。2009年末资产总额27410.42 万元,负债总额14547.1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4780万元,50%保证金应付票据2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万元),净资产12863.27 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1486.12 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阎政;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100%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2387.08万元,负债总额1227.84万元(其中贷款总额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万元),净资产1159.24万元, 2009年度净利润 106.71万元。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南京;法定代表人:阎政;经营范围:乃捷尔牌初乳素胶囊、胎盘冻干粉胶囊制造、销售,园艺植物培植,观赏动物饲养,农副产品(棉花、蚕茧除外)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2335.02 万元,负债总额1141.58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 万元),净资产1193.43 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 -5.05万元。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赵唯一;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服装、绣什品、床上用品、工艺美术品、箱包、羽绒及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份;信用等级:AAA。2009年末资产总额32667.37万元,负债总额19686.29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5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 万元),净资产12981.08 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3813.53 万元。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金力;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7.14%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12707.29 万元,负债总额6294.39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0 万元,全额保证金应付票据1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万元),净资产6412.91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 200.90 万元。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金建平;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稀贵金属材料、器件、氰化亚金钾及镀层工艺品。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危品)。以上生产项目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生产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16863.51 万元,负债总额13437.94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8417.66 万元,50%保证金应付票据3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 万元),净资产3425.56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447.27 万元。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宿迁市;法定代表人:姚建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 %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17429.31万元,负债总额12950.6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00万元),净资产4478.63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581.05万元。

    (10)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顾志锋 ;经营范围:企业购并重组策划、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经济活动策划与咨询,企业投融资管理,三产开发,国内贸易;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9%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27929.27万元,负债总额17821.1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000万元,全额保证金应付票据2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万元),净资产10108.17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296.98万元。

    (11)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南京市;法定代表人:金建平;经营范围:农药研究、生产与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4%的股份;信用等级:未评。2009年末资产总额20769.47万元,负债总额18253.5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0000万元,50%保证金应付票据709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2515.88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843.76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也均不是个人。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主要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经了解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因为被担保人主要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虽然增加了公司或有负债,但上述被担保人资金的正常运转有利于本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和经营管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额为 44287.93 万元,其中: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5500 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3000 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 万元;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0万元;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3500 万元;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 0 万元;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787.93 万元;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0 万元;

    (10)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5000 万元;

    (11)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500 万元。

    本公司及上述被担保企业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最高担保总额大于现有实际担保额的原因主要是考虑上述企业经营与项目资金的未来需求,以及银行在具体贷款时的条件变化。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与担保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