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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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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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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0-00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0年3月23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分别为徐勇辉、安涛、白炳辉、梁志坚、夏军民、马洁;独立董事宋岩因出差原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马洁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宋岩、马洁、夏军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818,179.6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981,817.96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347,751.28元,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44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含税),共派现金79,380,000元。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以参股公司新疆威仕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基准,对公司持有的威仕达公司7.61%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613,671.39元,会计处理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理由合理、程序规范,符合现行《公司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

      5、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内容见2010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

      6、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徐勇辉、梁志坚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内容见公告编号为临2010-002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7、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0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2010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在发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连续提供5年审计工作服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8、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9、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10、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1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见公告编号为临2010-003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12、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11:0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11: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议题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8、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20日北京时间10:00-13:30;15:30-19: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2、邮政编码:830011

      3、联系人:君洁 严莉

      4、联系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八、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股东单位的职务: (如系自然人股东则毋需填写)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 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投赞成票: ;以下议案投反对票: ;以下议案投弃权票: 。

      (五)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召开期间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此项仅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六)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七)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法人股东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九)自然人股东(签字):

      (十)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0-00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2009年度、2010年度公司向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玻璃酒瓶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在进行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勇辉、梁志坚予以回避。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玻璃酒瓶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包装原材料,而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所在地区规模最大、质量最好的玻璃瓶供应商,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进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召开了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实际控制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晶莹玻璃公司)39.74%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之规定的情形,此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2009年,公司与晶莹玻璃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22.24万元,占公司同类交易的9.41%。根据公司2010年制定的销售目标,公司预计2010年向晶莹玻璃公司采购玻璃酒瓶金额在1500-2500万元之间。

      由于白酒市场变化的影响,使本公司所需玻璃酒瓶的外形、容量变化很快,所以本公司无法在年初签订常年的购销协议。

      3、公司2009年度已执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和2010年度拟执行日常性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勇辉、梁志坚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宋岩、马洁、夏军民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4.08万元,本公司实际控制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9.74%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注册地点伊宁市巴彦岱铁厂沟;法定代表人李超;主要经营瓶罐玻璃制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等。

      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8.95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值为726.69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金额预计:1500-2500万元

      标的物:玻璃酒瓶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该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采购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玻璃酒瓶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函及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临2010-00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向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2、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投资4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占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的92.2%。

      3、投资期限:煤化工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

      特别风险提示:

      资金风险: 煤化工公司负责建设的年产95万吨焦炭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除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外,还需要大量的银行贷款,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会导致工程建设周期的延长,增加建设成本和以后的运营成本。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0年3月22日公司与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由公司单独对煤化工公司进行增资,按1:1的比例认购煤化工公司40,000万元的资本,此次增资事项已经煤化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10年3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梁志坚董事委托董事徐勇辉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增资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气煤焦、冶金焦、焦炭、型焦、粒焦的生产,此次公司拟单方面对煤化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0,000万元认购煤化工公司40,000万元资本,此次增资已经煤化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完成后,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6,100万元股权,占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的92.2%,新疆金正源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900万元,占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的5.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占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的2%。

      2、煤化工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陕审字【2010】34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煤化工公司总资产30,271.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29.85万元,在建工程16,916.42万元,工程物资4,300.42万元。2009年度发生管理费用243.83万元,发生财务费用401.55万元。由于煤化工公司尚处建设期,无营业收入。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40,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40,000万元资本,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本公司总出资额为46,1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92.2%。公司本次认购的新增资本4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8%。

      本次增资经煤化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协议双方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资金到位后由煤化工公司负责验资、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对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事项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煤化工公司承担。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煤焦化项目投资大,建设时间长,给项目的资金筹措带来很大的压力,而煤化工公司1亿元的注册资本已经制约了项目的融资。此次增资扩股将极大的补充煤化工公司的资本金,从而打开融资的通道。

      公司煤焦化项目将充分利用农四师及附近的优质煤炭资源,实现优势资源转化战略,项目所选用的工艺技术方案成熟可靠,项目的盈利能力及清偿能力较强,并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项目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资金风险: 煤化工公司负责建设的年产95万吨焦炭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除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外,还需要大量的银行贷款,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会导致工程建设周期的延长,增加建设成本和以后的运营成本。

      本公司作为煤化工公司的控股股东,一方面要加紧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按照既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将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保证项目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同时还将积极寻求其他的方式解决项目的资金需求。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增资扩股协议;

      2、董事会决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0-0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0年3月23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积萍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与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计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此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理由合理、程序规范,符合现行《公司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