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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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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

    名 称: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松辽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405室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号楼6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ST松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ST松辽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亦庄国际本次受让股份尚需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亦庄国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开发区国资办,该机构履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和监管职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除亦庄国际外,开发区国资办控制的其他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6日,注册资本3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融资服务以及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亦庄国际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1)资产状况

    (2)经营成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最近5年内,亦庄国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注:上述人员均无曾用名。

    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均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京东方A(证券代码:000725)58,333.33万股限售法人股,持股比例为7.04%。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及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份。

    第二节 增持股份的目的及决定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及后续权益增持或处置计划

    2002年以来,ST松辽客户结构单一,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沈阳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占主营业务比重过高。自2008年以来,沈阳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因经济危机及自身经营不善,主营业务陷于停滞,造成上市公司销售锐减,无法正常运营。目前上市公司仅依靠少数贸易性收入和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收入维持经营。截至2009年9月30日,上市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亏损411.01万元。鉴于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所处的外部市场环境,ST松辽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及原控股股东难以扭转经营困境,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持续恶化。

    为摆脱困境,增强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能力,提升盈利水平,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ST松辽控股股东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ST松辽5,582.7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89%)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持的ST松辽股份,成为ST松辽的第一大股东,并计划在未来条件成熟时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择机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使上市公司能够摆脱经营不善的困境,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借助ST松辽的资本市场平台,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优化,加强业务竞争力。

    二、增持股份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一)2010年3月28日,天宝汽车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ST松辽5,582.72万股股份(占ST松辽总股本的24.89%)给亦庄国际的决议。

    (二)2010年3月30日,亦庄国际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受让天宝汽车所持ST松辽5,582.72万股股份(占ST松辽总股本的24.89%)的决议。

    亦庄国际本次受让股份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天宝汽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计5,582.72万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持有上市公司24.89%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松辽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ST松辽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ST松辽流通股5,582.7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89%。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天宝汽车

    受让方:亦庄国际

    转让标的:ST松辽5,582.72万股股份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5,582.72万股ST松辽股份。

    2、转让价格

    根据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487,371,456元整。

    3、付款安排

    各方同意,亦庄国际按照以下的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日内,亦庄国际应将定金4,000万(大写:肆仟万)人民币支付予天宝汽车指定银行帐户;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将通过亦庄国际向天宝汽车转让亦庄国际依据借款协议约定对伟业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人民币3.2亿元借款本金及截止交割日利息的债权的方式支付(以下简称“债权转让”)。《股份转让协议》签署的同时,天宝汽车、亦庄国际和伟业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应当安排签署关于债权转让相关法律文件。债权转让的生效应当以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作为生效要件之一;

    3)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内,亦庄国际将股权转让款剩余价款,汇入天宝汽车指定账户。在天宝汽车收到上述款项时,应向亦庄国际出具相应的收款证明。

    在本协议交割日,本协议项下的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

    4、转让协议成立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

    《股份转让协议》在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批准同意,且《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亦庄国际就受让标的股份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批准之日ST松辽、天宝汽车以及本次股份转让各项约定条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生效。

    四、本次转让股份的限制情况

    2010年1月22日,亦庄国际和天宝汽车的关联方伟业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上述两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根据上述借款协议的约定,亦庄国际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伟业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3.2亿的借款。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天宝汽车将持有的ST松辽55,827,200股股份质押给亦庄国际。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付股权转让款资金总额

    根据亦庄国际与天宝汽车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7,371,456.00元(共计5,582.72万股,转让价格约每股8.73元)。

    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天宝汽车所持ST松辽55,827,200股股份的资金人民币487,371,456.00元,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ST松辽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本次受让的ST松辽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亦庄国际将成为ST松辽的第一大股东,亦庄国际拟在未来12个月内择机对ST松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亦庄国际或其控股股东旗下优质资产注入ST松辽,实现ST松辽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有利于解决ST松辽当前面临的困难,化解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明显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从而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资产重组计划正在协商过程中。

    二、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亦庄国际将成为ST松辽的第一大股东。为满足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亦庄国际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

    三、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亦庄国际名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ST松辽全体董事、监事(职工监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提出辞职。ST松辽将于本次交易后完成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请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该等计划的决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及时、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并履行恰当的审批程序。

    五、员工聘用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亦庄国际后续拟对ST松辽进行资产重组,注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旗下优质资产。亦庄国际将根据资产重组的现实情况,进行上市公司员工安排的调整。

    六、分红政策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ST松辽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业务和组织结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有利于ST松辽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对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进行相应调整,以进一步完善ST松辽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结构。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通过或实施该等计划的决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及时、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并履行恰当的审批程序。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增持股份对ST松辽独立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ST松辽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庄国际与ST松辽之间仍将保持ST松辽的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1、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ST松辽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亦庄国际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人员独立

    ST松辽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亦庄国际完全独立。亦庄国际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ST松辽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ST松辽将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亦庄国际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亦庄国际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

    ST松辽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ST松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

    ST松辽将继续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亦庄国际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亦庄国际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等,ST松辽的主营业务为系列轻型客车、轻型越野车的制造、销售、汽车改装及修理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亦庄国际与ST松辽未产生关联交易。如亦庄国际及其下属企业未来与ST松辽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ST松辽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24个月内,没有与ST松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ST松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算)。

    二、与ST松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24个月内,没有与ST松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ST松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亦庄国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ST松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ST松辽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ST松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ST松辽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ST松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亦庄国际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ST松辽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亦庄国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ST松辽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亦庄国际2009年资产负债表

    资 产 负 债 表

    200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负 债 表(续)

    200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亦庄国际2009年利润表

    利 润 表

    2009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审计情况

    2010年3月10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亦庄国际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亦庄国际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亦庄国际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三、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签名:

    程从云 沈亮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任 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ST松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亦庄国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亦庄国际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亦庄国际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四、关于本次股份转让进程的具体情况说明,包括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等;

    五、《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质押协议》;

    六、亦庄国际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七、亦庄国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八、亦庄国际关于持有或买卖ST松辽股票的说明;

    九、亦庄国际关于最近24个月内与ST松辽之间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十、亦庄国际2009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ST松辽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天宝汽车/原控股股东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亦庄国际/本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国资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亦庄国际与天宝汽车共同签订的《天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405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号楼6层
    成立日期:2009年2月6日
    注册资本:30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30201162648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9年2月6日至2029年2月5日
    组织机构代码:68435529-0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92684355290
    法定代表人:赵广义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号楼6层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7865675
    联系传真:010-6786260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公司

    名称

    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京赵广义32.66亿元房地产开发;商品零售;技术、工程、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电讯电子产品的开发;热力工程审查、建设、建设、报装、供热、供汽、供冷、维护;仓储、物业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00%
    北京博大坤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白文2,928.5万元房地产开发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51%
    北京博大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王占清500万元工业厂房、写字楼、公寓住宅、社区物业的经营管理及服务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60%
    北京博大万源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蒋玉明800万元公寓、写字楼的经营管理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100%
    北京博大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罗伯明800万元开发区内通信管孔的经营管理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97.19%
    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黄建华6,000万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智能化施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63%
    北京博大水务有限公司北京崔岫岩2,630万元区域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经营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100%
    北京博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宋卫民500万元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100%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文10,000万元工业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74%
    北京博大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宋卫民13,959.3万元投资开发、房屋出租和仓储业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51%
    北京亦庄数字显示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赵广义50,000万元开发区数字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60%
    北京博大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白文10,000万元政府非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经营活动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100%
    北京开拓热力中心北京李树栋5,000万元为开发区内企业、商住、共建、居民等生产、生活用热提供服务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100%

    项 目2009年12月31日
    资产(万元)369,968.32
    负债(万元)40,814.32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万元)329,154.00

    项 目2009年
    营业收入(万元)276.12
    营业利润(万元)-955.78
    利润总额(万元)154.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4.00

    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居留权
    赵广义董事长、总经理11015195306275898中国北京
    李小平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

    110108196303110418中国北京
    刘文虎董事110105197202025316中国北京
    张凤民董事110106600410423中国北京
    张虹董事110108630701632中国北京
    于飞监事会主席11010619630220273X中国北京
    董长友监事110222197012172712中国北京
    韩冰监事210303198101272015中国北京
    张家伦副总经理320302196309230017中国北京

    项 目期末金额年初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67,687,460.0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18,626,059.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原材料  
    库存商品(产成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86,313,519.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286,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232,016,068.1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原价889,227.53 
    减:累计折旧43,655.86 
    固定资产净值845,571.6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845,571.67 
    在建工程222,292,596.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72,215,418.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非流动资产合计2,913,369,653.88 
    资 产 总 计3,699,683,173.11 

    项 目期末金额年初金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2,935.80 
    其中: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交税费  
    其中:应交税金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128,133.8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31,069.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0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8,012,100.00 
    其中:特种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408,012,100.00 
    负 债 合 计408,143,169.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3,000,000,000.00 
    国家资本2,000,000,000.00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1,000,000,000.00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1,000,000,000.00 
    集体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3,000,000,000.00 
    资本公积290,000,000.0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540,003.4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91,540,003.4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291,540,003.4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699,683,173.11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2,761,200.00 
    其中:营业收入2,761,200.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2,761,2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535,063.09 
    其中: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151,866.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4,822,521.08 
    其中:业务招待费153,610.41 
    研究与开发费  
    财务费用2,560,676.01 
    其中:利息支出12,572,100.00 
    利息收入10,015,915.34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83,933.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557,796.53 
    加:营业外收入11,097,9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政府补助  
    债务重组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1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40,003.47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40,003.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0,003.47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沈阳市
    股票简称ST松辽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一家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55,827,200股 变动比例: 24.8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本次股份受让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批准,目前正在准备申请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