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能源前沿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车产业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0年4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3版:信息披露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何承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史美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薛春林

    公司负责人何承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美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772,143,820.193,559,662,989.495.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47,401,792.32859,647,744.97-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8732.9290-1.4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8,608,848.83694.0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701694.06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854,600.71-11,854,600.71-8.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4-0.0404-8.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4-0.04047.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4-0.0404-8.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1.39减少0.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1.39增加0.1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62,083.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54,74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12,123.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3,938.59
    所得税影响额-42,690.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6,839.58
    合计11,233.1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2,34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259,939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1,983,479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4,716,702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4,981,835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一生贸易有限公司2,223,857人民币普通股
    李爱群2,070,500人民币普通股
    吕志军1,17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艳720,000人民币普通股
    董卫国698,099人民币普通股
    曹海661,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期末

    (单位:元)

    期初

    (单位:元)

    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153,929,873.0059,506,831.72158.68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证券投资规模所致。
    预付款项97,349,261.0270,508,855.6838.07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规模有所扩大所致。
    在建工程12,733,357.486,219,885.60104.72主要系本期公司体育场路2号大楼改造,维棉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7,563,137.2117,566,061.29-56.94主要系本期公司进行年终奖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62,805,779.30-25,783,356.52-143.59主要系公司下属房产公司预收账款预缴税金计入借方所致。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项目

    本期

    (单位:元)

    上年同期

    (单位:元)

    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31,665,813.2019,640,168.2461.23主要系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两块房产项目进行预售,内销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及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加大内销投入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4,340,464.13-21,874.9419942.18主要系对控股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850,262.02554,027.25-975.46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7,146,528.164,193,187.5170.43主要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费用-1,734,567.10371,684.44-566.68主要系由亏损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4,937,559.42531,328,819.4057.14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两块房产项目进行预售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49,713,520.2018,088,554.67174.83主要系本期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增加,出口退税额相应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078,891.014,880,917.36823.57主要系本期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给公司本部、下属子公司资金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9,729,970.63554,298,291.4367.73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7,424,453.5146,184,067.7145.99主要系公司上年2008年度年终奖在当年12月份发放,未延至下年一季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61,670,920.8213,966,858.66341.55主要系下属房产公司房产预收账款预交营业税等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7,644,902.1328,347,184.18209.18主要系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归还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1,121,121.80572,581,597.0743.41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两块房产项目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608,848.83-18,283,305.64694.03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1,593,764.97409,197.5361384.67主要系本期证券市场资金流转规模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6,072,480.131,044,751.5324410.37主要原因同上。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51,034,870.6110,468,351.823253.30主要原因同上。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0,583,817.7125,571,267.441310.11主要原因同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511,337.58-24,526,515.91-326.12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证券市场投资规模所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4,000,000.000主要系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所致。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15,956,281.36448,092,506.33-51.81主要系本期公司自有资金增加、减少借款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956,281.36448,092,506.33-48.68主要原因同上。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43,784,446.88410,742,422.08-64.99主要原因同上。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30,667.979,426,860.56-30.72主要原因同上。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315,114.85420,169,282.64-64.23主要原因同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641,166.5127,923,223.69185.21主要原因同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609,911.47-14,844,279.78663.25主要系本期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两块房产项目进行预售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6,245,533.85241,955,063.85162.96主要原因同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房产预售情况

    2007年1月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38886万元、7166万元的总价竞拍了宁波鄞州区薛家村D3、D4地块、慈溪市27号及48号地块,并为此分别组建了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宁波市鄞州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慈溪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两块房产开发项目于2009年进行了预售,截至本报告期末,预售情况如下:

    ①薛家村D3、D4地块,即“维科.水岸枫情”项目。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137333平方米,规划建筑23幢住宅,其中小高层8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15幢,共约1200户。截至报告期, 推出的8幢小高层及10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已预售面积为95873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110344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103312万元;余有5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已于2010年4月进入预售,合计剩余可售面积为4146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36396平方米、商铺1004平方米及车位4060平方米。

    根据已确定的购房合同书,8幢小高层及商铺的可售面积为61815平方米,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60257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54969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53610万元,合同交付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15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及车位的可售面积为75519 平方米,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35616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55375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49703万元,合同交付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前交付。

    ②慈溪市27号、48号地块,即“维科.城市桃源”项目。总建筑面积65925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为52045平方米,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51940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41703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41498万元,仅剩约105平方米的商铺尚未预售出。

    根据已确定的购房合同书,“维科.城市桃源”项目的合同交付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

    截至报告期,“维科.水岸枫情” 和“维科.城市桃源”两块房产项目在预售过程中共发生销售费用1363万元、管理费用650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5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或市场相似或相同,具有直接竞争性的产业,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应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

    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于2008年5月6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① 严格遵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的资金往来,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② 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之间的银行融资担保;

    ③ 我司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维科精华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同时,为彻底解决我司与维科精华控制的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项目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等问题,我司承诺将在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的三个地产项目开发结算完毕后,与维科精华进行协商,退出该公司股权或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④ 严格遵守维科精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履行情况:履行中。

    (3)为彻底解决现存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承诺:在获得维科精华其他主要股东及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在适当时候将其存量纺织贸易类资产注入维科精华。

    履行情况: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