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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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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10-023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李志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数40,452,7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对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如被暂停上市或退市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52,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折现不足部分和内蒙古通辽市土地无形资产折现不足部分足额补偿承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关联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9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非关联股东)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永柏、贾建明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