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201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石化”)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0号文核准。
发行人于2010年5月20日在全景网进行了网上路演推介。5月2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各品种票面利率分别为: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3.75%,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4.05%。
公司将按此票面利率于2010年5月21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5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1”,简称为“10石化01”,10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2”,简称为“10石化02”),于2010年5月21日至5月25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0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