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0—021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9:00在中国北车大厦103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5,573,353,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48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崔殿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审计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3.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内容,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公司现金流量。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4.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78,528,925股,其中同意78,528,92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和大同前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本项议案进行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占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5.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6.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7.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股人民币0.02元派发股息。本次派息共需现金人民币16,600万元(含税)。本次股息全部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现金形式派发。
2009年度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和除权日将另行确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崔殿国董事长、奚国华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具体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费扣缴等事宜。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8. 关于审议续聘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0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师,聘期自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同意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600万元(含审计人员往返交通费及审计期间食宿费用)。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9.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22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授信担保,公司对于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 关于审议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两期发行,每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发行利率为2.73%-2.8%。募集资金用途为:(1)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性短期资金需求;(2)置换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5,573,353,505股,其中同意5,573,353,5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和2010年5月12日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