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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收入倍增:着眼点应在缩小贫富差距
    201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余丰慧 杨金溪

      关键在“倍增”给谁?

      ⊙余丰慧

      

      我国借鉴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已从学者的论证到了政府层面的考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表示,我国可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

      日本从1961年到197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国民经济的一个全面规划和目标,着眼于整个日本经济的整体发展而不仅是国民收入、职工实际工资的增长。其实,类似这样的目标和规划,改革开放后我国制定的规划更为翔实。比如,从1980年到20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目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等等。因此,如果说要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现在的关键是解决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增长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的问题,也可以将此视为居民收入和职工工资倍增计划。

      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带来的教训是:通货膨胀、两极分化、大都市人口过密化和农村人口过疏化等问题日益严重。坦率地说,这些问题在中国也已出现,有的已相当严重。大幅度提高工资后带来货币发行过度引发的通胀必须有所应对;大都市人口过密化和农村人口过疏化,现在就要开始警惕和预防。“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导致的两极分化,在实施时就要有预案。在实施居民收入和工资倍增计划时,一定要有针对性,一定要明确“倍增”给谁?收入和工资倍增计划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企业普通职工、一线职工、中低收入阶层、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每年15%的增长率要增长在普通职工、一线职工身上。如果无论是年收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几百万的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还是普通职工、一线职工都增加15%,那么两极分化将会越来越大。

      一句话,如果收入、工资倍增计划没有重点和目标,再次倍增给中高收入者、倍增给中高层管理人员,而低收入、低工资的普通员工只有星星点点,那么,平均工资也许增加了、上去了,但是,两极分化将越来越严重,分配不公将更加恶化,各种社会问题将会凸显出来。

      那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完全背离的。(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倍增计划需闯 “三关”

      ⊙杨金溪

      

      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缩小贫富差距,提高民生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正如人保部官员所说,中国的GDP增速现在还在8%以上,最重要的是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000美元,已是偏低中等收入国家了。换句话说,国家在整体经济实力上,已具备了实行工资倍增计划的条件。因此,政府有责任让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然而,笔者以为,在现有的分配机制下,实行工资倍增计划,将会碰上三只“拦路虎”,需过“三关”。

      第一关,民营企业关。民营企业,资本属私人所有,其生产经营的根本宗旨是逐利的最大化,是以低价劳动力赚取更多的企业利润。从现实情况看,民营企业涨工资的权力完全掌握在企业老板的手中。几年前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许多民营企业形同虚设。同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民营企业都可以以效益不好为借口,拒绝实施政府提出的工资倍增计划。至于外商投资企业,给员工涨工资,难度很高。

      第二关,垄断企业关。通过资源垄断等非劳动因素获得巨额利润的垄断企业,其员工的平均工资早已大大超过其他行业的平均工资。有数据表明,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垄断企业若执行工资倍增计划,必然用足用活政策,最终也许会导致更大的分配不公。

      第三关,物价关。现实生活中,物价上涨过快,已使不少低收入者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工薪收入家庭面临着看病贵、子女入托贵、上学贵以及日常生活开支不断加大的问题。特别是事关民生的房价,年年攀升,不少城市的房价不断在“倍涨”。因此,即使大部分人实现了工资倍增,如果衣食住行的基本物价得不到有效控制,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实行工资倍增计划,如何踢开上述三只“拦路虎”,顺利闯过“三关”,是个至为艰巨的考验。

      (作者系媒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