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0-临01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9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0年6月21日 |
●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2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0年6月25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国药股份于2010年4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告于2010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09年度
(二) 发放范围:
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47,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4,788万元。
对于个人股东等,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90元;对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等,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00元,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0年6月21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22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0年6月25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2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致远 赵兴伟
联系电话:010-67260194
传真:010-67260194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516室
邮政编码:100077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的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