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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网上直销多交易账户的公告
    2010-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服务网上交易客户,方便投资者通过多张银行卡进行网上交易,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6月28日起在网上交易系统内推出多交易账户功能。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通时间

      2010年6月28日起。

      二、适用范围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网上交易的投资者。

      三、操作说明

      1.多交易账户系统支持一个基金账户下可以同时增开多张银行卡(以下简称“增开支付银行卡”)的功能;

      2.凡在网上成功开通过一张银行卡,申请开通第二张银行卡时即为“增开支付银行卡”;

      3.同一家银行只能绑定一张银行卡;

      4.增开银行卡的流程为:客户登陆网上交易后,选择"银行卡管理—增加支付银行卡"业务,网站页面会自动提示可供增开的银行卡类型,客户选择欲增开的银行卡类型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5.申请开通新华基金网上交易的新客户,本基金账户确认前不能增开支付银行卡;

      6.申请开通新华基金网上交易的原代销客户,在开户申请确认前不能增开支付银行卡;

      7.网上交易客户如需通过网上自助变更银行卡,该张银行卡的基金份额必须为0,且没有在途交易;

      8.客户通过某张银行卡申购基金,赎回时资金也相应回到同一张银行卡;

      9.举例:

      持有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工商银行卡的李先生第一次到新华基金网站上进行开户,当日(T日)他只能用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工商银行卡中任意一张银行卡进行开户。开户申请成功后,当日(T日)就可以进行基金申购。T+2日,开户确认成功后,即可增开另外两家银行银行卡。增开银行卡确认成功的当日就可通过招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或是工行卡进行网上交易。

      四、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19-8866(免长途话费)或(010)68730888。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ncfund.com.cn。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参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网银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华夏银行开展的个人网银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89)、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基金代码:519091)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钻石企业股票,基金代码:519093)

      二、适用投资者

      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0年6月28日至2011年3月31日的法定基金交易日。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六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华夏银行的规定。

      2、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夏银行

      网址:www.hxb.com.cn

      客服热线:95577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cfund.com.cn

      客服热线:400-819-8866(免长途话费)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 6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新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定投业务费率

      优惠的公告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0年6月28日起华夏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89)、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基金代码:519091)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钻石企业股票,基金代码:519093)的销售业务,同时开通华夏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同时参加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上述基金。华夏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上述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及具体优惠方式

      1、自2010年6月28日起。

      2、在活动期间,凡通过华夏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申购交易的投资者可享受定投业务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定投业务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夏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华夏银行相关规定。

      上述基金若增加直销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夏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夏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上述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华夏银行发布的公告。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华夏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华夏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华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300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 (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投资者也可到华夏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网站:www.ncfund.com.cn

      十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 6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0年6月29 日起深圳发展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89)、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基金代码:519091)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钻石企业股票,基金代码:519093)的销售业务,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上述基金。深圳发展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上述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开办时间

      自2010年6月29日起开通定投业务。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相关规定。

      上述基金若增加直销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上述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深圳发展银行发布的公告。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深圳发展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300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 (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一、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19个分行的近300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宁波、南京、温州、重庆、昆明、大连、济南、成都、青岛、珠海、佛山、海口、武汉。(如有变化请以深圳发展银行公告为准)

      十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2、深圳发展银行网址: www.sdb.com.cn

      3、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免长途)

      4、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十三、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