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理财一周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信息披露
  • A4:信息披露
  • A5:信息披露
  • A6:市场·机构
  • A7:市场·动向
  • A8:市场·资金
  • A9:市场·观察
  • A10:市场·期货
  • A11:信息披露
  • A12: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2010年7月9日   按日期查找
    A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版:信息披露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华山路105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所规定的含义:

      ■

      ■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1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70,0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二、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后,截至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形势出现恶化,也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显著的影响。作为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业,煤炭行业也受到较大影响。2009年中期开始,随着经济回暖,煤炭价格水平有所复苏,行业需求也逐渐转暖。本公司产品属于煤炭综采设备,煤炭需求的波动对煤炭综采设备的市场需求产生直接影响;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煤炭产量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直接相关,从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然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煤炭的需求仍然呈增长趋势,但短期宏观经济形势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宏观经济波动对煤炭行业景气度的影响使得本公司所处的煤炭综采设备行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产能扩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预计开始建设后的第四年全部达产,达产后公司合计产能将达到年产液压支架40万吨,较目前20万吨的产能增加100%。虽然预计国内液压支架市场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本公司也制定了开拓市场、提升营销以确保新增产能得到有效利用的措施,但本公司仍面临新增产能的市场营销风险。此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多年的经营经验而作出的,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急速加剧等情况发生,都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响。

      (2)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将增加90,366万元,按照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预计每年新增折旧金额为5,570万元;同时土地使用权将增加12,362万元,预计每年新增摊销金额为412万元。如果募投项目建成后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大幅度低于预期收益,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四、本公司就2006年由国有独资公司改制成为国有控股公司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国有股东出资不包括国有划拨土地

      改制前,本公司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方式取得,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公司资产,土地账面价值为33,726.65万元。2006年公司改制时,经河南省煤管局批复,国有股东将不含上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国有净资产4,115.8万元作为国家资本金,改制后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有偿使用。该事项分别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联席办公会议确认。

      2、减资未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增资未履行择优选择投资者程序

      本公司减资过程中未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百斯特向本公司增资过程中未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此次改制结果分别得到了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联席办公会议、河南省人民政府确认:2006年12月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关于确认郑煤机集团产权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2006]33号)文中批复:“确认郑煤机集团改制方案中的股权设置意见,即国有股51%、职工持股49%。”;2010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进一步确认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批复》(豫政文[2010]48号)对郑煤机有限改制进行了再次确认:“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通过定向吸收员工增资入股,不影响改制结果,改制合法有效。”

      3、计提的内部退养职工安置费可能有节余

      本公司在本次改制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554名员工预留了4,673.11万元内部退养职工安置费。上述员工中,一部分人员未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仍在本公司工作;一部分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了提前退休,少数员工因死亡、离职与本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从而导致有部分预留的内部退养职工安置费节余。但因仍有部分人员与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可能退休或离开公司的具体时间无法精确预计,因此目前无法精确计算可能结余的费用。本公司承诺:上述554名人员全部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本公司将节余的费用归还给原股东,或按其要求的方式处置。

      4、2008年规范了职工持股会持股

      此次改制中本公司员工成立了职工持股会,并通过本公司工会和自然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