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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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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国家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等能源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华能国际近年来积极调整电源结构、提高效益,并确立了到2010年底,力争实现发电装机容量超过6,000万千瓦 ;煤炭可控供应能力5,000万吨/年;港口煤炭储运、中转能力超过4,000万吨/年;煤炭海运能力超过3,000万吨/年的战略目标。在优化电源结构方面,公司积极投资建设清洁能源项目,进一步扩建“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环保型”火电机组,以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运营效率。这些项目的建设投产符合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规划,在新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公司将逐渐形成以火电为主、新能源互补的多元化发电资产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煤电储运一体化战略,投资上游煤炭资产,发展铁路港口等运输环节,并在沿海地区建设大型储运基地。这将有力支持本公司主要分布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发电资产,有助于降低燃煤成本波动及煤炭运力不足的运营风险,实现产业链协同效应。

    随着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逐步提高,截至2009年12月31日约为74.89%。为了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更好地满足一批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股票,以充实本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扩大本公司的装机规模,优化发电资产,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优良的业绩回报本公司的广大投资者。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权益资本增加,资金实力增强,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及负债的具体影响如下:

    (1)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权益资本将增加,资金实力将迅速加强,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同时因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降低本公司的财务风险。

    (2)对本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新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有力支持和保证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四个风电项目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四个火电扩建项目将强化本公司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地区或电力负荷中心的装机容量规模优势,受益于较高的运营效率和煤电运一体化的产业链优势,将使本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同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公司的电源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增强本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3)对本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对保障项目顺利投产和公司持续发展有积极影响。

    (4)对本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约为74.89%,如以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模拟测算,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募集约104.19亿元3(3A股募集资金按发行15亿股、发行底价每股5.57元计算;H股募集资金按发行5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4.73元计算;汇率按照2010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即1港元=0.87256元人民币。),并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偿还21亿元金融机构贷款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约70.77%,因此本次发行能够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发行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审议通过了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会中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曹培玺、黄龙、吴大卫、黄坚、刘国跃、范夏夏未参加对本次发行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2、本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A股股份认购协议、A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H股股份认购协议和H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达成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本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和(3)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于宁先生、邵世伟先生、郑健超先生和吴联生先生认为:(1)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2)本次发行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进行相关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

    4、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本次发行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项的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之A股股份认购协议》;

    6、《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H股股份认购协议》;

    7、《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之A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8、《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H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处查阅以上备查文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0-02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投票规则: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10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在取得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取代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投票规则: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10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1 股票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发行对象

    1.4 认购方式

    1.5 发行数量

    1.6 定价基准日

    1.7 发行价格

    1.8 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1.9 锁定期

    1.10上市地点

    1.11募集资金用途

    1.12滚存利润安排

    1.1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

    1.14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2、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此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4、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出席人员

    1、 截止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请在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或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书面回复格式详见附件三。但未能寄回书面回复的合资格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仍可出席会议。

    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会议所议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5、 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 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星期四),9:00-17:00。

    3、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

    4、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100031

    5、 联系人:于刚 谢美欣

    联系电话:010-63226593 010-63226590

    传真号码:010-66412321

    6、 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说明

    附件三: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回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7日

    附件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1、网络投票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设置投票代码,公司A 股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2、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在“申报价格”项填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1,2.00 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对应申报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各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果股东对议案1所有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仅对“议案1”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结果与对其子议项的一项或多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子议项的表决结果为准。

    任何一位A股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结果,亦作为该股东对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的表决结果;任何一位A股股东对议案2的表决结果,亦作为该股东对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2的表决结果。

    4、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票表决如下:

    5、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如1.00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如99.00 元)的表决申报。

    7、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回条

    本人(或吾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 H 股/内资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股的持有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或吾等)愿意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下午二时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举行的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条告知。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凡有权出席及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务请填妥回条,寄往本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邮编100031)或传真至 (+86)-10-66412321;惟未能签署及交回本回条的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 请删去不适用者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0-02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投票规则: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10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2010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二。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在取得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取代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投票规则: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10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2010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1 股票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发行对象

    1.4 认购方式

    1.5 发行数量

    1.6 定价基准日

    1.7 发行价格

    1.8 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1.9 锁定期

    1.10上市地点

    1.11募集资金用途

    1.12滚存利润安排

    1.1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

    1.14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2、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出席人员

    1、 截止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请在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或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书面回复格式详见附件二。但未能寄回书面回复的合资格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仍可出席会议。

    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会议所议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5、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 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

    4、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100031

    5、联系人:于刚 谢美欣

    联系电话:010-63226593 010-63226590

    传真号码:010-66412321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二零一零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回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7日

    附件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回条

    本人(或吾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 内资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股的持有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或吾等)愿意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举行的二零一零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条告知。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凡有权出席及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务请填妥回条,寄往本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邮编100031)或传真至 (+86)-10-66412321;惟未能签署及交回本回条的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和面值赞成反对弃权
    1.2 发行方式赞成反对弃权
    1.3 发行对象赞成反对弃权
    1.4 认购方式赞成反对弃权
    1.5 发行数量赞成反对弃权
    1.6 定价基准日赞成反对弃权
    1.7 发行价格赞成反对弃权
    1.8 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赞成反对弃权
    1.9 锁定期赞成反对弃权
    1.10 上市地点赞成反对弃权
    1.11 募集资金用途赞成反对弃权
    1.12 滚存利润安排赞成反对弃权
    1.13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赞成反对弃权
    1.14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赞成反对弃权
    2、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3、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所持股票类别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A股738011华能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以下四个议案99.00元
    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00元
    1.1股票种类和面值1.01元
    1.2发行方式1.02元
    1.3发行对象1.03元
    1.4认购方式1.04元
    1.5发行数量1.05元
    1.6定价基准日1.06元
    1.7发行价格1.07元
    1.8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1.08元
    1.9锁定期1.09元
    1.10上市地点1.10元
    1.11募集资金用途1.11元
    1.12滚存利润安排1.12元
    1.1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1.13元
    1.14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1.14元
    议案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0元
    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00元
    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4.00元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对应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买入738011华能投票3.00元1股同意
    买入738011华能投票3.00元2股反对
    买入738011华能投票3.00元3股弃权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和面值赞成反对弃权
    1.2 发行方式赞成反对弃权
    1.3 发行对象赞成反对弃权
    1.4 认购方式赞成反对弃权
    1.5 发行数量赞成反对弃权
    1.6 定价基准日赞成反对弃权
    1.7 发行价格赞成反对弃权
    1.8 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赞成反对弃权
    1.9 锁定期赞成反对弃权
    1.10 上市地点赞成反对弃权
    1.11 募集资金用途赞成反对弃权
    1.12 滚存利润安排赞成反对弃权
    1.13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赞成反对弃权
    1.14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赞成反对弃权
    2、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