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专营内蒙古稀土资源 包钢稀土巩固行业垄断地位
2010-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内蒙古自治区对辖区内稀土资源开发所进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无形中加强了包钢稀土对北方稀土资源的掌控力。
包钢稀土今日披露,公司日前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稀土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构建稀土资源开发秩序监管长效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0年7月至12月开展“打击、整合、管理”稀土资源专项行动,以进一步整治内蒙古自治区稀土开采、选矿、冶炼秩序,并明确到2010年年底,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实现稀土战略资源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营。
分析人士认为,包钢集团目前为包钢稀土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8.92%),无论是从规避同业竞争还是效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包钢稀土无疑将是上述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可望进一步确立其在北方地区的垄断优势。
事实上除北方市场外,在稀土行业资源整合的政策推动下,包钢稀土也将投资目光逐步投向了南方市场。就在本月初,公司宣布出资2.3亿元,分别入股三家江西赣州地区的稀土分离和深加工企业;其中,拟以现金方式出资7387.29万元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新利稀土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出资8920.78万元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晶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稀土企业;出资6934万元对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完成后,包钢稀土将分别持有信丰新利的48%、与全南京环组建新公司的49%、赣州晨光的9.25%股权。
有分析人士表示,赣州是我国重离子型稀土的主要产地(占全国储量40%),包钢稀土入股这三家稀土加工企业,是一种变相获得重离子型稀土矿的方法,得到北方轻稀土中所没有的镝与铽,同时也得以进入南方稀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