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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0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刊登于2010 年8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8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28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刊登于2010 年8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 2010年8月 31日(星期二)召开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0年 8月 31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15:00至 2010年 8月31日 15:00

      3、股权登记日:2010年 8月2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20

      联系人:阮宏洲、高奇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15:00至2010年8月31日 15:00 ;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会期半天;

      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附图1)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附图2)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附图3)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4008833008

      附图1

      附图2

      附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