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0年8月13日证监许可[2010]1072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届满日前的60个工作日之前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决定是否同意本基金继续封闭三年。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并决定继续封闭,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基金继续封闭,即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开始下一个三年封闭期。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本基金继续封闭的决议未获得通过,则本基金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若保持封闭式运作,则在每个封闭期届满日前的60个工作日之前均须按上述程序决定基金未来运作方式。一旦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以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模式持续运作,不再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10月29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进行认购。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办理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当日场外及场内认购结束后累计认购申请超过场外及场内募集份额目标,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场外及场内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场外及场内认购。
若募集期内场外及场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不超过场外及场内募集份额目标(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外及场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场外及场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超过场外及场内募集份额目标(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场外及场内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场外及场内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分别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
8.若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认购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认购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通过代销网点场外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
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 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10.为进一步方便投资人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银行”)合作,面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持卡人、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持卡人和招商银行一卡通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持有以上银行卡的投资人,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网上交易栏目的相关提示即可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11.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中心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
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6.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外认购”或“场内认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外认购”、“场内认购”均适用。
19.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人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发售,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5509
场外基金简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
场内基金简称:信诚增强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届满日前的60个工作日之前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决定是否同意本基金继续封闭三年。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并决定继续封闭,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基金继续封闭,即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开始下一个三年封闭期。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本基金继续封闭的决议未获得通过,则本基金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若保持封闭式运作,则在每个封闭期届满日前的60个工作日之前均须按上述程序决定基金未来运作方式。一旦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以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模式持续运作,不再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运作方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以后,根据届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情况,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或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深交所挂牌价格
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在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但在基金上市后可以通过跨系统转登记业务转至场内上市交易;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在基金上市后可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但在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
(八)销售场所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办理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
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并具有深交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销售。其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公告以及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九)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电话:021-68649788
传真交易专线:021-50120895
客服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在以下51个城市的近600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
海、杭州、绍兴、嘉兴、温州、南京、泰州、扬州、常州、无锡、南通、宁波、苏州、广州、佛山、东莞、深圳、石家庄、沈阳、抚顺、葫芦岛、天津、唐山、大连、鞍山、青岛、威海、烟台、济南、淄博、济宁、武汉、西安、长沙、郑州、洛阳、成都、昆明、重庆、合肥、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南宁、福州、泉州、莆田、厦门、哈尔滨、长春等。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在所有34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咨询电话:95566,或登录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查询。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拥有一级分行32个,直属分行5个,境内20000多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全国2700多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将在东莞市的107个网点和广州市的1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在宁波地区的22个营业部、一级支行 79个理财网点、上海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5个理财网点、杭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2个理财网点、南京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2个理财网点、深圳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苏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
投资者可以拨打宁波银行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或登录宁波银行网站 www.nbcb.com.cn 查询。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65个城市的21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39个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宜宾、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青岛、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宁波、昆明、合肥、沈阳、太原、郑州、南宁、南昌、石家庄、济南、温州 共计54个营业网点。
在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8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的15个主要城市的42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萧山、临安、金华、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湖州、上海、温州、绍兴、衢州、丽水、宁波等地,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29家营业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聊城、德州、威海、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9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1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在以下53个主要城市的10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阳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宿迁)、浙江(杭州)、安徽(合肥)、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甘肃(敦煌)、青海(西宁、格尔木)、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登封、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有关详情请咨询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中投证券网站:www.cjis.cn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4个主要城市的110家营业部、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常熟、潮州、成都、大连、东莞、佛山、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河源、嘉兴、揭阳、昆明、娄底、茂名、梅州、绵阳、内江、南昌、南京、宁波、青岛、清远、汕头、汕尾、上海、韶关、深圳、沈阳、四会、苏州、天津、武汉、厦门、阳江、宜宾、云浮、肇庆、镇江、郑州、中山、重庆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咨询电话: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西藏同信证券在上海、北京、成都、杭州、拉萨、深圳、河南中牟、四川达州八家证券营业部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西藏同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西藏同信证券网站:www.xzsec.com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等。
19)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4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福州、宁德、福鼎、福安、连江、长乐、福清、莆田、仙游、泉州、石狮、晋江、安溪、惠安、南安、龙海、厦门、漳州、龙岩、上杭、永安、三明、南平。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或拨打各地区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fhfzq.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济南等46个城市的131家营业部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7个城市7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武汉、黄石、荆门、钟祥、京山、荆州、公安、十堰、丹江口、仙桃、天门、宜昌、襄樊、孝感、鄂州、黄冈、随州、咸宁、恩施、郑州、长沙、广州、佛山、惠州、江门、深圳、福州、泉州、厦门、南京、泰州、杭州、上海、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北京、天津、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独山子、成都、重庆和西安。
23)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上海、北京、天津、沈阳、抚顺、长春、武汉、长沙、成都、南京、苏州、杭州、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济南、福州等城市的5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2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2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2个城市的42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石家庄。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电话: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十)募集规模及末日比例确认安排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当日场外及场内认购结束后累计认购申请超过场外及场内募集份额目标,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场外及场内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场外及场内认购。
若募集期内场外及场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份额不超过场外及场内募集份额目标(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外及场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下转B10版)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