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专版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信息披露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资金·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0版:信息披露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0-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2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决定聘任付晶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付晶晶,1983年12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6年5月—2010年7月任职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进入公司董秘办工作。2010年6月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联系电话:021-51005367

    传真:021-51005370

    邮箱:fujingjing@shinmay.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

    邮编:200070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1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31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上述事项的主要内容请参见公司2010年11月27日于《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25)。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11年1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4:3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 021-51005367 传真 021-51005370 联系人:付晶晶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