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3版)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2.5亿美元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8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7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Christian Klaus Ricken、Robert John Rankin回避。
2010年,本公司给予德意志银行1.8亿美元综合授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德意志银行在本公司信贷业务余额为0。本次同意给予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2.5亿美元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8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7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1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萌回避。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信贷业务余额0.125亿元。本次同意给予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1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首钢总公司,注册资本72.64亿元,注册地在中国北京,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继民。主要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是一家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截至2009年末,首钢总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579.73亿元,总负债为1617.6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62.04亿元,资产负债率62.71%;营业收入为1196.82亿元,净利润为4.35亿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注: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3042.24亿元,总负债2041.56亿元,所有者权益1000.68亿元,资产负债率67.11%;营业收入为1372.81亿元,净利润为2.1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和净流入量分别为1639.30亿元和16.39亿元。首钢总公司资产规模大,主营业务突出,发展前景较好。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5%以上。
2、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亿元,注册地在中国北京,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振亚,主要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截至2009年末,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1.84万亿元,所有者权益6434.78亿元,资产负债率65.07%;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净利润-17.19亿元。截至2010年3月31日(注: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8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5.45%;营业收入3415.99亿元,净利润53.98亿元。国家电网公司位居《财富》杂志2010年全球500强企业第8名。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5%以上。
3、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注册地在德国法兰克福,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约瑟夫?阿克曼博士,注册资本23.795亿欧元,主要经营范围:通过自身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从事各类银行业务,提供包括资本、基金管理、不动产金融、融资、研究与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公司有权办理各类交易,采取各种有助于实现公司目标的措施,特别是购置和转让房地产、在境内外建立分支机构、购置、管理和出售其在其他企业内的权益及签订企业协议。据德意志银行初步财务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银行总资产1.91万亿欧元,总资本486.89亿欧元,核心一级资本299.72亿欧元,资本充足率14.1%,净利润23.30亿欧元。德意志银行是德国第一大银行。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1%以上。
4、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 1995年9月由玉溪卷烟厂改制而成,注册地在中国玉溪,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穗明。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烟草加工、生产、销售,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烟草原辅料的购销,并通过对外投资涉足能源、交通、化工、机电、建材、高新技术等行业的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截至2009年末,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总资产811.81亿元,净资产593.94亿元,资产负债率26.84%;主营业务收入559.02亿元,净利润48.4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和净流入量分别为688.97亿元和57.53亿元。该公司拥有“玉溪”、“红塔山”、“红梅”三大中国知名品牌,2008年在全国烟草行业排名第一位,2009年成为云南省首个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企业集团。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次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9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本次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信贷客户执行相同的标准。
2、本次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本次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信贷客户执行相同的标准。
3、本次给予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2.5亿美元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8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7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资金业务定价按照国内外金融市场价格确定;贸易融资业务费用一般向客户收取。
4、本次给予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1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本次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信贷客户执行相同的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2006年5月成功引进德意志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本次对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的综合授信,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在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资金管理及资金产品研发、零售银行业务、基金业务、流程再造和科技管理等领域的深入合作,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本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和国际化改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对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企业2.5亿美元综合授信事项、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公允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