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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0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②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组合配置比例范围为:央行票据:0—80%,回购0—70%,短期债券0—80%,同业存款/现金比例0—70%。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均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中国经济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逐渐恢复过来,再度实现了较高增长速度,全年GDP增速为10.3%。

    2010年1季度,由于国内外宏观环境仍然复杂,经济复苏前景尚不明朗,国家的宏观调控在方向上仍偏向于保增长,货币政策主要以数量紧缩为主。从2季度开始,经济增长势头确立,房地产行业已呈现过热苗头。为了防止经济过热,并促使经济健康长远发展,国家在该季度主要围绕商业银行信贷出台了多种严厉措施进行管制,其力度和有效性超过了往年,调控方向从保增长转向调结构。然而,7月份的宏观数据显示经济有所疲软,使得3季度国家的调控力度相应减弱。之后,4季度宏观数据再次确认经济已处于上升通道,而且物价也呈现过快上涨趋势,国家立即加大紧缩力度,在此阶段连续3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2次加息。

    2010年前三季度由于市场流动性充裕,加息预期逐步被淡化,收益率曲线逐步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期间下降了50BP左右。但4季度央行的加息终结了2010年债券市场牛市,自此债券市场收益率开始向上调整。

    回顾我们在2010年的操作,总体看来较为成功。首先,在年初,我们认为2010年上半年市场的流动性将一直充裕,并且期间央行将维持基础利率稳定,所以果断加大了信用债的持有比例,并在1、2季度获得了较高的溢价,大幅度提高了组合收益。到了3季度,我们开始对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予以关注和重视,组合的配置始终围绕流动性展开,并加大了浮息债的配置比例。到了4季度,我们将组合的债券配置进一步向现金转化,保持了较高比例的现金备付。这种配置结构使得我们在下半年货币市场流动性趋紧以及市场利率节节攀升的过程中,成功规避了市场流动性风险,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利率风险,从全年来看,为组合持有人取得了较高的投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为2.05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2.30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我们认为应对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予以充分关注。在通胀高企的大背景下,央行2011年将主要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来收缩市场流动性,存款准备金率上提对市场资金面的边际影响正逐步加大,因此流动性对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冲击将是不可避免,对此,做好流动性管理是我们在2011年的主要目标。我们争取在做好流动性管理的同时,为组合持有人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

    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估值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单个证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

    本报告期应以再投资形式分配利润人民币7,592,821.35元,已分配利润人民币7,592,821.35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标准的情况,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了提示,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进行了调整。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34,553,854.2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光裕______ ______关林戈______ ____桑煜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2号文《关于同意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934,887,104.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5月3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到期期限的债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于本年度,并无与对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并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于本年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本年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9,599,695.6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违规超过18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8.8.2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8.3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不存在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②本报告期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基金简称长城货币
    基金主代码200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5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4,553,854.2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投资目标在本金安全和足够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求货币资产稳定的收益。
    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流动性,通过积极主动的三级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收益率的最大化。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彭洪波郑鹏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010-85238667
    电子邮箱penghb@ccfund.com.cnzhjjtgb@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95577
    传真0755-23982328010-85238680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0 年2009 年2008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7,592,821.356,963,450.8926,323,166.97
    本期利润7,592,821.356,963,450.8926,323,166.97
    本期净值收益率2.0594%0.8435%3.53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0 年末2009 年末2008 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34,553,854.27216,760,624.712,202,913,869.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01.0000

    阶段份额净值收益率①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5097%0.0017%0.6212%0.0003%-0.1115%0.0014%
    过去六个月1.0950%0.0044%1.1884%0.0004%-0.0934%0.0040%
    过去一年2.0594%0.0061%2.3041%0.0003%-0.2447%0.0058%
    过去三年6.5625%0.0080%8.3266%0.0020%-1.7641%0.0060%
    过去五年12.1237%0.0072%12.9915%0.0021%-0.8678%0.005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3.4232%0.0069%14.0567%0.0021%-0.6335%0.0048%

    年度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0年7,592,821.35--7,592,821.35 
    2009年6,963,450.89--6,963,450.89 
    2008年26,323,166.97--26,323,166.97 
    合计40,879,439.21--40,879,439.2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钟光正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2月24日-1年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债券投资管理经历。曾就职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总行资金部、招商银行总行资金交易部。2009年11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
    王定元本基金基金经理、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2009年9月22日2010年10月21日18年男,中国籍。东北工学院数学系理学学士、中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系经济学博士。具有1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就职于武汉钢铁学院、东莞市城区政府审计师事务所、广东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34,430,972.8534,376,519.96
    结算备付金68,181.8222,978,000.41
    存出保证金250,000.00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188,925.7780,017,377.85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240,188,925.7780,017,377.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40,015,477.76
    应收利息1,851,421.85574,938.42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29,022,690.6150,158,681.84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305,812,192.90228,370,996.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9,599,695.60-
    应付证券清算款-10,001,126.11
    应付赎回款95,693.16262,664.33
    应付管理人报酬97,223.0138,466.92
    应付托管费29,461.5011,656.65
    应付销售服务费73,653.7629,141.58
    应付交易费用9,585.754,384.00
    应交税费1,017,919.25957,600.00
    应付利息40,446.60-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294,660.00305,331.94
    负债合计71,258,338.6311,610,371.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34,553,854.27216,760,624.71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234,553,854.27216,760,624.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5,812,192.90228,370,996.24

    项 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收入10,721,857.9412,870,581.00
    1.利息收入8,809,941.4011,261,757.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86,226.823,034,998.84
    债券利息收入7,786,578.186,544,786.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737,136.401,681,971.78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911,916.541,608,823.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1,911,916.541,608,823.7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减:二、费用3,129,036.595,907,130.11
    1.管理人报酬1,286,604.322,456,706.02
    2.托管费389,880.09744,456.39
    3.销售服务费974,700.171,861,140.89
    4.交易费用-50.00
    5.利息支出210,137.01555,701.2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10,137.01555,701.28
    6.其他费用267,715.00289,075.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592,821.356,963,450.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592,821.356,963,450.89

    项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6,760,624.71-216,760,624.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7,592,821.357,592,821.3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793,229.56-17,793,229.56
    其中:1.基金申购款4,393,713,089.02-4,393,713,089.02
    2.基金赎回款-4,375,919,859.46--4,375,919,859.4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592,821.35-7,592,821.3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4,553,854.27-234,553,854.2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02,913,869.06-2,202,913,869.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963,450.896,963,450.8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86,153,244.35--1,986,153,244.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2,301,877,228.90-2,301,877,228.90
    2.基金赎回款-4,288,030,473.25--4,288,030,473.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963,450.89-6,963,450.8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6,760,624.71-216,760,624.71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原信托")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项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286,604.322,456,706.0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22,901.83147,704.13

    项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89,880.09744,456.39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夏银行71,273.66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897.76
    长城证券11,249.66
    东方证券313.27
    合计167,734.35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夏银行95,812.5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67,011.32
    长城证券8,934.27
    东方证券1,291.81
    合计973,049.93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华夏银行34,430,972.8564,445.4034,376,519.96525,912.16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06020206国开022011年1月4日100.08500,00050,039,553.95
    10022110国开212011年1月4日99.84200,00019,968,640.46
    合计   700,00070,008,194.41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240,188,925.7778.54
     其中:债券240,188,925.7778.54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4,499,154.6711.28
    4其他各项资产31,124,112.4610.18
    5合计305,812,192.90100.00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3.4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69,599,695.6029.6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发生日期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原因调整期
    12010年12月28日37.98巨额赎回4个交易日
    22010年12月29日36.93巨额赎回-
    32010年12月30日37.29巨额赎回-
    42010年12月31日29.67巨额赎回-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7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48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70.3329.6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4.34-
    230天(含)—6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12.8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4.30-
    490天(含)—180天12.7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21.2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117.2129.67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40,295,794.1759.8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40,295,794.1759.81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99,893,131.6042.59
    6其他--
    7合计240,188,925.77102.40
    8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20,248,045.818.63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6020206国开021,000,000100,079,107.9042.67
    2108132410凤凰CP01200,00019,999,359.658.53
    310022110国开21200,00019,968,640.468.51
    4108128910粤水电CP01200,00019,948,117.198.50
    5108127610北建工CP02200,00019,917,106.918.49
    609021309国开13100,00010,169,742.734.34
    709020509国开05100,00010,078,303.084.30
    8108125110昊融CP02100,00010,010,746.664.27
    9108126210超声CP01100,00010,007,039.644.27
    10108119910丰原CP02100,00010,005,524.654.27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256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1946%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1000%

    序号发生日期该类浮动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原因调整期
    12010年7月28日20.23持续赎回2个交易日
    22010年7月29日20.12持续赎回-
    32010年8月20日21.49持续赎回7个交易日
    42010年8月23日20.29持续赎回-
    52010年8月24日23.63巨额赎回-
    62010年8月25日23.88持续赎回-
    72010年8月26日24.51持续赎回-
    82010年8月27日24.54持续赎回-
    92010年8月30日23.98持续赎回-
    102010年9月21日20.76持续赎回4个交易日
    112010年9月25日20.75持续赎回-
    122010年9月26日20.75持续赎回-
    132010年9月27日21.20持续赎回-
    142010年10月19日23.08巨额赎回5个交易日
    152010年10月20日22.52巨额赎回-
    162010年10月21日23.30巨额赎回-
    172010年10月22日22.38巨额赎回-
    182010年10月25日22.48巨额赎回-
    192010年10月27日20.45巨额赎回4个交易日
    202010年10月28日21.86巨额赎回-
    212010年10月29日21.87巨额赎回-
    222010年11月1日21.98巨额赎回-
    232010年11月16日22.88巨额赎回5个交易日
    242010年11月17日23.20巨额赎回-
    252010年11月18日23.35巨额赎回-
    262010年11月19日22.18巨额赎回-
    272010年11月22日22.33巨额赎回-
    282010年12月15日20.65持续赎回2个交易日
    292010年12月16日20.74持续赎回-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25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1,851,421.85
    4应收申购款29,022,690.61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31,124,112.46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9,01226,026.8493,284,314.5339.77%141,269,539.7460.23%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497.89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5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2,934,887,104.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16,760,624.7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393,713,089.0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375,919,859.4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4,553,854.27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2、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肆万元。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二年。


    (2)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1-----
    银河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银河证券--1,873,800,000.00100.00%--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