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F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产业纵深
  • 12:F上证研究院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信息披露
  • A6:市场·观察
  • A7:资金·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1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B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9版:信息披露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下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详见2010年11月20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自2007年4月1日起,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分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10年11月25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A级基金按分级前后延续计算,即本基金分级前的数据全部纳入A级基金核算,B级基金自2010年11月25日起开始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自基金分级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图示日期为2004年3月19日至2010年12月31日,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图示日期为2010年11月25日(本基金分级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五条((八)投资限制)的规定: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的比重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80天。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基金在某一时间无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积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3.2.3 过去五年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过去五年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自基金分级以来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按本基金分级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3.3.1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3.2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分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10年11月25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2007年4月1日前按日结转份额,2007年4月1日后按月结转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长信银利精选股票、长信金利趋势股票、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长信双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LOF)、长信中短债债券和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本基金的任职日期以刊登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各基金之间不存在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没有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年初,在股市大幅震荡,避险资金流入债市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投资者普遍比较乐观,中债指数出现强劲反弹,各券种二级市场收益率大幅下行。二季度开始,国务院出台地产新政后,市场对后续经济过热和高通胀的预期有所减弱,伴随着央行公开市场重启三年期央票发行、多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和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银行间市场资金面由“宽松”逐渐进入“平衡”偏紧状态,债券市场出现先扬后抑的调整形态,特别在10月以后货币政策紧缩明显,债券市场走入熊市征途。

    在保障基金流动性、安全性前提下,本基金前半年保持适当久期,积极参与央票波段操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年中主动开始逐步降低久期,转变大类资产配置方向,并注意把握降低的速度和节奏,比较成功的回避了10月以后债券市场的大跌,保证了组合收益的实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12月末,本基金规模为45.27亿,比年初规模减少了54.29%;本年度长信利息货币A净值增长率为2.05%,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收益168.33bp,长信利息货币B净值增长率为0.33%,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收益29.38bp。

    4.5 管理人对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1年中国经济关注的重点是通货膨胀,货币政策将向紧缩方向发展。近期经济数据显示当前经济增长仍处在平稳适度增长区间,货币增长继续从高位回落,预期人民币汇率、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三率”将再次形成组合拳,市场资金面大幅宽松的可能性也将减弱;且目前通胀高峰还未过去,通胀压力不容小视,一方面目前绝对水平偏高,另一方面中期推动要素例如夏粮秋粮产量、劳动力成本和国际物价压力也未见利好转变。综合来看,债券市场中短期表现平淡,缺乏趋势性机会,但可能存在结构性和波段行情。

    我们将采取谨慎的态度进行投资,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局势变化,需要重点回避利率风险,努力抓住市场结构性机会和波段行情。在基金的日常投资中,将继续秉承诚信、专业、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政策拐点的可能性及触发因素,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交易管理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即当日收益分配比例为100%。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每日分配、按月结转,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方式获取现金红利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应分配利润82,889,929.37元,已分配利润82,889,929.37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托管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KPMG-B(2011)AR No.0026),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526,874,668.6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丹 蒋学杰 孙红辉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3]149号)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1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042,630,886.9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银行存款、大额存单、短期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及中国证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息率。

    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A、B分级收费方式,按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是否达到或超过500万份将其分设为A级或B级基金份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费率。本基金分级后,除A、B两级基金份额收益率不同外,各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其他权益平等。同时,《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改。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的规模为3,684,021,305.50份基金份额,分级后A级基金规模为571,492,324.41份基金份额,B级基金规模为3,112,528,981.09份基金份额。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6.2 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7.4.7 关联方关系

    与基金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名称及关联关系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1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7.1.2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承担的席位使用费,以弥补券商相关的席位费用为原则,而不依据交易量。根据《证券交易席位及证券综合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租用长江证券交易专用席位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从长江证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该级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7.4.7.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期间申购总份额包括当期收益转份额部分。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无申购赎回费。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766,363.64元 (2009年:人民币2,800,300,000.00元)。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一会计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1.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24,999,267.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表内各级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均包括红利再投资、分级调整以及基金转入和转出数。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新增2名高级管理人员:

    付勇先生,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主任科员、华龙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北京总部总经理助理、东方基金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10年2月任东方基金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年6月至2010年2月任东方基金公司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3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信金利趋势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覃波先生,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长江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和债券承销发行工作。2002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部副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酬为人民币80,000.00元,该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7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报告期内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发生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a、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b、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c、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d、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基金简称长信利息收益货币
    基金主代码51999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03月19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526,874,668.66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999519998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772,120,475.583,754,754,193.08

    投资目标在尽可能保证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水平。
    投资策略4、现金流预算管理策略

    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在投资组合的构建中,采取合理的期限和权重配置对现金流进行预算管理,以满足基金运作的要求。同时在一部分资金管理上,将采用滚动投资策略,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偏低的基金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周永刚李芳菲
    联系电话021-61009999010-66060069
    电子邮箱zhouyg@cxfund.com.cn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95599
    传真021-61009999010-63201816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x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0年2009年2008年
    A级B级
    本期已实现收益73,008,035.889,881,893.4986,815,679.11206,063,050.48
    本期利润73,008,035.889,881,893.4986,815,679.11206,063,050.48
    本期净值收益率2.05%0.33%1.62%4.2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0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2008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72,120,475.583,754,754,193.089,902,746,179.4910,463,867,119.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01.001.00

    阶段

    (A级)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6490%0.0028%0.0920%0.0000%0.5570%0.0028%
    过去六个月1.2004%0.0030%0.1840%0.0000%1.0164%0.0030%
    过去一年2.0483%0.0028%0.3650%0.0000%1.6833%0.0028%
    过去三年8.1393%0.0116%4.9486%0.0045%3.1907%0.0071%
    过去五年13.8196%0.0097%9.6783%0.0038%4.1413%0.005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04年03月19日-2010年12月31日)18.6966%0.0085%12.8089%0.0032%5.8877%0.0053%

    阶段

    (B级)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308%0.0037%0.0370%0.0000%0.2938%0.0037%
    自基金分级日起至今(2010年11月25日-2010年12月31日)0.3308%0.0037%0.0370%0.0000%0.2938%0.0037%

    年度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0年64,640,951.389,690,484.17-1,323,399.6773,008,035.88 
    2009年84,067,812.9633,535,039.13-30,787,172.9886,815,679.11 
    2008年136,578,650.6638,215,667.2231,268,732.60206,063,050.48 
    合计285,287,415.0081,441,190.52-841,840.05365,886,765.47 

    年度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0年5,441,446.201,337,417.983,103,029.319,881,893.49 
    合计5,441,446.201,337,417.983,103,029.319,881,893.49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文琍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信中短债基金经理2005年11月26日16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EMBA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员资格。曾任湖北证券公司交易一部交易员、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主管、债券事业总部投资部经理、固定收益总部交易部经理;2004年9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本基金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兼本基金基金经理和长信中短债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222,467,749.871,705,276,985.33
    结算备付金3,766,363.642,800,300,000.00
    存出保证金300,000.003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1,871,681,221.292,300,237,245.14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1,871,681,221.292,300,237,245.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36,695,405.043,411,388,837.07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34,128,038.8917,634,830.5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180,934,143.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4,869,038,778.7310,416,072,041.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24,999,267.50417,051,471.47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10,722,725.6790,769,503.50
    应付管理人报酬1,009,408.381,203,191.25
    应付托管费305,881.34364,603.44
    应付销售服务费157,816.40911,508.51
    应付交易费用70,771.1683,727.78
    应交税费253,600.00253,600.00
    应付利息57,769.8614,000.90
    应付利润4,117,369.762,337,74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469,500.00336,515.00
    负债合计342,164,110.07513,325,861.9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4,526,874,668.669,902,746,179.49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4,526,874,668.669,902,746,17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869,038,778.7310,416,072,041.46

    项 目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一、收入120,609,270.13133,983,666.65
    1.利息收入111,871,927.57113,096,127.9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5,220,885.1136,040,659.61
    债券利息收入50,834,546.7665,778,166.5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35,816,495.7011,277,301.74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8,737,342.5620,887,538.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8,737,342.5620,887,538.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减:二、费用37,719,340.7647,167,987.54
    1.管理人报酬13,932,359.3018,831,842.36
    2.托管费4,221,927.055,706,618.83
    3.销售服务费9,831,573.2114,266,547.21
    4.交易费用
    5.利息支出9,095,193.277,782,199.7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9,095,193.277,782,199.71
    6.其他费用638,287.93580,779.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2,889,929.3786,815,679.1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89,929.3786,815,679.11

    项 目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902,746,179.499,902,746,179.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82,889,929.3782,889,929.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填列)-5,375,871,510.83-5,375,871,510.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24,280,332,839.2424,280,332,839.24
    2.基金赎回款-29,656,204,350.07-29,656,204,350.0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填列)-82,889,929.37-82,889,929.3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526,874,668.664,526,874,668.66
    项 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463,867,119.3210,463,867,119.3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86,815,679.1186,815,679.1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填列)-561,120,939.83-561,120,939.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49,731,691,530.3849,731,691,530.38
    2.基金赎回款-50,292,812,470.21-50,292,812,470.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填列)-86,815,679.11-86,815,679.1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902,746,179.499,902,746,179.49

    应交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2010年2009年
    253,600.00253,600.00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基金)基金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海欣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海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总量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6,095,000,000.00100.00%1,977,700,000.00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末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持有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份额持有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1,671,142.960.22%14,515,144.470.15%
    上海海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48.740.00%731.68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145,000.00100%145,000.00100%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145,000.00100%--

    项目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13,932,359.3018,831,842.36
    其中:应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414,602.492,682,683.59

    项目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4,221,927.055,706,618.8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合计
    农业银行2,198,660.523,052.772,201,713.29
    长信基金6,030,311.8121,959.016,052,270.82
    长江证券223,777.18949.20224,726.38
    合计8,452,749.5125,960.988,478,710.4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合计
    农业银行5,013,700.485,013,700.48
    长信基金5,557,206.445,557,206.44
    长江证券287,872.17287,872.17
    合计10,858,779.0910,858,779.09

    本期
    2010年01月0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农业银行563,139,545.2279,501,858.08--1,464,070,000.00105,363.5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农业银行428,465,065.96498,708,162.05--328,126,000.0029,666.19

    项目本期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长信利息收益货币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50,781,849.63120,307.79-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50,781,849.6350,781,849.63-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50,902,157.42-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12%-

    关联方名称本期末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持有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份额持有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1,671,142.960.22%14,515,144.470.15%
    上海海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46.430.00%731.68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农业银行2,467,749.8791,213.715,276,985.333,656,260.78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108122310农六师CP012011-1-4100.25600,000.0060151576.66
    108126810酒钢CP012011-1-4100.01400,000.0040,004,910.81
    08102308央行票据232011-1-4100.15500,000.0050,075,275.95
    108137910西特钢CP022011-1-4100.01500,000.0050,006,300.49
    108136710新中泰CP012011-1-4100.21900,000.0090,191,156.74
    108135610一拖CP012010-1-4100.10400,000.0040,039,773.58
    合计   3,300,000.00330,468,994.23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1,871,681,221.2938.44
     其中:债券1,871,681,221.2938.44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36,695,405.0435.6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226,234,113.5125.18
     其他资产34,428,038.890.71
     合计4,869,038,778.73100.00

    序号项目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13.0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324,999,267.507.1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发生日期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原因调整期
    12010年05月10日20.19大额赎回1天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7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48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65.907.18
    230天(含)—60天11.05
    360天(含)—90天4.85
    490天(含)—180天3.76
    5180天(含)—397天(含)21.24
    合计106.807.18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420,111,210.309.28
    3金融债券99,804,637.792.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99,804,637.792.20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1,351,765,373.2029.86
    6其他
    7合计1,871,681,221.2941.35
    8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080101708央行票据172,000,000.00200,227,310.124.42
    2108134510包钢集CP011,000,000.00100,324,425.212.22
    3080102608央行票据261,000,000.00100,174,335.522.21
    4108136710新中泰CP01900,000.0090,191,156.741.99
    5108134310福耀CP01700,000.0070,063,911.711.55
    6108134110攀钢集CP02600,000.0060,180,672.151.33
    7108122310农六师CP01600,000.0060,151,576.661.33
    8108126410华电煤CP01600,000.0060,097,068.931.33
    9100102110央行票据21600,000.0059,674,080.801.32
    10108122010津钢管CP01500,000.0050,088,642.621.11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212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1473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1347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30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34,128,038.89
    4应收申购款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34,428,038.89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占总份额持有占总份额
    份额比例份额比例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15,36250,261.7251,584,919.236.68%720,535,556.3593.32%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8743,158,094.173,474,318,366.9992.53%280,435,826.097.47%
    合计15,449293,020.563,525,903,286.2277.89%1,000,971,382.4422.11%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2,249,249.000.29%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
    合计2,249,249.000.29%

    项目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03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7,042,630,886.94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9,902,746,179.4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18,067,074,571.846,213,258,267.4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27,197,700,275.752,458,504,074.3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72,120,475.583,754,754,193.08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

    数量

    债券回购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16,095,000,000.00100.00%145,000.00100.00%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