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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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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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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2011-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1-002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下午在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园酒店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11年3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书面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会议由王倜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120,587.0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5,838,055.34元,扣除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2,146,456.58元,支付2009年股利23,824,800.00元,剩余228,311,275.10元作为未分配利润,加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549,927,489.06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8,238,764.16元。

    根据201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研究,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7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6,802,900.00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50%股权的议案》

    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系经中国国家民航总局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于2003年9月3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樟宜机场企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新加坡民航学院合作举办,双方各占股权比例50%。本学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万元,办学许可证登记号闽教合作(2003)144号。

    公司拟以664,715.99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50%的股权,从而将涉及民航机场管理培训的业务注入本公司。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2010年12月31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核后的净资产价值1,329,431.98元(天健正信审(2011)WZ字第020157号)。完成转让后,公司将持有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50%的股权。由于该学院培训业务覆盖全国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省区市局及机场、航空公司达一百多个单位,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本次交易若能顺利实施,对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将起到相当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公司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陈斌先生、郑进女士回

    避了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03号)。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陈斌先生、郑进女士回

    避了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核销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坏账准备的议案》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司对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航空)

    应收账款共计3,456,904.20元,由于东星航空于2009年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我司根据东星航空的财务状况,估计收回欠款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于2009年底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分别于2010年4月和10月两次对破产财产按债权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我司共收回对东星航空应收账款534,045.27元。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武民商破字第4-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现提请董事会审议核销我司对东星航空剩余未获清偿的债权2,922,858.93元。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章程第八条 原文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改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王倜傥董事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的申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现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十二、同意将张斌生先生、辜建德先生、凌建明先生、屈文洲先四位独

    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5月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七人,独立董事四人,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日起三年(即2011年5月9日起至2014年5月8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提名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陈斌先生、刘晓明先生、蔡明理先生、刘范畴先生、郑进女士、辜建德先生、魏锦才先生、屈文洲先生、曾招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辜建德先生、魏锦才先生、屈文洲先生、曾招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0弃权 0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会议中心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4月18日至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证明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其他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予接受。

    4、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2-5706078,

    传真:0592-5730699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0日

    附件一: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二: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四: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五: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50%股权的议案》、《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并经过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也就有关问题,和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收购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50%股权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该交易是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的,交易转让价格的确认原则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交易的顺利实施,将起到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作用,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比较合理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为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2010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特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我公司201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选举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本人同意提名辜建德先生、魏锦才先生、屈文洲先生、曾招文先生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简历,认

    为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的资格要求,本人同意提名王倜傥先生、陈斌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蔡明理先生、刘范畴先生、郑进女士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执行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和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全部系经营性占用。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张斌生先生 辜建德先生 凌建明先生 屈文洲先生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二: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辜建德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43年出生,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厦门大学总务长、校长助理、集美大学副校长、校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锦才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0年出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曾任中国民航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1993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目前任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屈文洲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历任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站债券产品研究员。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中心教授,博导、厦门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副主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招文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 ,1965年出生,一级律师,法律硕士,1996年起兼职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02年起兼任十、十一届厦门市政协常委,同时兼任厦门市律师协会理事、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厦门市招商中心法律顾问、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督局辖区资本市场新闻评论员、中国致公党厦门市委员会委员及思明区基层委员会主委、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等工作。现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倜傥先生,男,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经济二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等职。1993年7月起任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

    钱进群先生,男,1964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政府机关及外贸企业供职,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筹划部经理,航空港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1月起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斌先生,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空港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晓明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客货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明理先生,男,1967年出生,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副经理、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保税区航空港物流园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刘范畴先生,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企业文化部总经理、党办主任,2011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厦门国际航空港地勤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进女士,女,1970年出生,会计学学士,MBA, 1998年至2009年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结算科副科长、科长,2009年至今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郑进女士(董事候选人),女,1970年出生,会计学学士,MBA, 1998年至2009年历任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结算科副科长、科长,2009年至今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附件三: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辜建德先生、魏锦才先生、屈文洲先生、曾招文先生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详见附件二),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四),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四: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辜建德、魏锦才、屈文洲、曾招文作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辜建德、魏锦才、屈文洲、曾招文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于厦门

    附件五: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无)表决权。若受托人有表决权,则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会议第1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2、对会议第2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3、对会议第3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4、对会议第4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5、对会议第5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6、对会议第6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7、对会议第7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8、对会议第8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11、对会议第11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投票事项投票表决权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1)选举王倜傥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钱进群先生为公司董事 
    (3)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4)选举刘晓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5)选举郑进女士为公司董事 
    (6)选举蔡明理先生为公司董事 
    (7)选举刘范畴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独立董事(1)选举辜建德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魏锦才先生为公司董事 
    (3)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董事 
    (4)选举曾招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股东代表监事(1)选举方弘哲先生为公司监事 
    (2)选举聂新阶先生为公司监事 
    (3)选举蒋中祥先生为公司监事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终止。

    若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对 项审议事项受托人如何行使表决权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11-003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在厦门国际航空港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弘哲先生主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 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

    (下转B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