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棉
虚假陈述案获济南市中院受理
虚假陈述案获济南市中院受理
201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刘相华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刘相华 ○编辑 祝建华
记者从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处获悉,备受关注的*ST德棉虚假陈述赔偿案近日又获重大进展,在接到第一位股民诉讼请求仅半个月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这意味着*ST德棉虚假陈述赔偿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立案过程非常顺利,并未出现阻拦、推诿等意外。”刚刚接到济南市中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的刘国华表示。这是他接触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多年以来,被法院立案受理速度最快、最为顺利的一次。
据悉,本案已于3月底在济南市中院受理,并将于5月9日14时正式开庭。目前刘国华正在征集第二批受损股民委托名单,最迟将在5月9日之前,向济南市中院递交索赔材料。
资料显示,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5月13日,*ST德棉向其控股股东德棉集团累计提供资金4.3亿元,但其在上述行为发生后没有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直到2008年6月5日,该公司才公告披露,德棉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