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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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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90%(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16%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4%,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三年的每年末分别偿付本金的30%、30%、40%。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购买。

    6、第三方保证担保:本期债券由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德清交投:指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指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担保人:指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募集说明书:指《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71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北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王克林

    联系人:蔡晓红

    电话:0572-8821041

    传真:0572-8821041

    邮编:3132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黄梁波、李晗、于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88091597

    传真:010-88091796

    邮编: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超

    联系人:彭科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电话:010-88321507

    传真:010-88321685

    邮编:100044

    (三)分销商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叶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

    电话:010-88085136

    传真:010-88085135

    邮编:100023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曦婷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楼

    电话:0755-25832615

    传真:0755-25832940

    邮编:518028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兰珊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电话:010-85252650、010-85252644

    传真:010-85252644

    邮编:100020

    三、担保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环城南路132号

    法定代表人:孙跃简

    联系人:钱玉胜

    电话:0572-2875002

    传真:0572-2875012

    邮编:313000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电话:010-88170738

    传真:010-66168715

    邮编:100033

    五、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法定代表人:熊靖

    联系人:濮文斌、顾宇倩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西区A座9层

    电话:0573-82627289

    传真:0573-82627279

    邮编:3140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联系人:熊桦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电话:021-63504375-815

    传真:021-63610539

    邮编:200001

    七、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住所: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A楼5层

    负责人:章晓洪

    联系人:田志伟

    电话:0571-56890198

    传真:0571-56890199

    邮编:310013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德清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90%(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16%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4%,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三年的每年末分别偿付本金的30%、30%、40%。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购买。

    九、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1年4月18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4月12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1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于2016年4月12日、2017年4月12日、2018年4月12日分别偿付本金的30%、30%、40%,最后三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12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本金兑付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12日,即于2016年4月12日、2017年4月12日、2018年4月12日分别偿付本金的30%、30%、4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北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王克林

    注册资本:五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交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土地开发、建筑材料经销

    发行人是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实施地方交通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综合性经营主体。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公路、航道等交通建设项目的策划、经营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土地一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等。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175,541.42万元,负债总额526,451.97万元,股东权益643,911.17万元,2009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3,274.82万元。

    二、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德清县交通局,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三、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一)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建了一大批市政建设项目,包括德清县行政中心工程、城南、城东新区、城西加州、丰桥安置小区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德清大道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商检大楼工程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合计560,381.1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47,599.71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42万元。

    (二)德清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德清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该公司主要经营对象为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通过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厂房修建吸引外部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及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合计213,724.1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3,986.52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59.55万元。

    (三)德清县水务有限公司

    德清县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该公司主要负责德清城区的自来水供应、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营等。近年来,该公司建设实施了乾元10万吨/日水厂工程、武康至洛舍供水管道工程、一户一表及旧管网改造工程等关系当地居民饮水保障的民生工程,收入主要来源为水费收入和政府财政补贴。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合计39,803.7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534.12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41.94万元。

    (四)德清县立交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德清县立交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09省道跨宣杭铁路、104国道立交及09省道向西延伸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维修养护,以及按照“四自”公路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收费业务,经销建筑材料。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合计10,982.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871.59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4.76万元。

    (五)德清县德桐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德清县德桐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德桐公路德清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维修养护以及按照“四自”公路政策范围内的收费业务,以及建筑材料销售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合计48,432.4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467.23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5.20万元。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王克林先生,1959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德清县三桥乡乡长、德清县筏头乡乡长、德清县建设局副局长、德清县交通局副局长、德清县交通局局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沈培元先生,1955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德清县交通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德清县交通局副局长、申嘉湖高速公路副总指挥。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张华强先生,1965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德清县交通局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

    (二)监事

    谈小根先生,1955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德清县交通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德清县纪委副书记、德清县监察局局长、德清县交通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玉明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德清县交通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监事。

    赵子友先生,1957年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德清县残联副理事长、德清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德清县交通局组宣人事科科长、德清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公司监事。

    贾晓仁先生,1952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德清县航运公司会计、德清县交通局计财科科长。现任公司监事。

    蔡晓红先生,1962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职于德清县乡镇企业局地方产品供销公司、德清县交通发展总公司京河大酒店、德清县交通局计财科。现任公司财务主管兼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王克林先生简历请参见公司董事情况,副总经理张玉明先生、财务主管蔡晓红先生简历请参见公司监事情况。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是集交通投资、城市建设、水务经营、工业园区开发于一体的投资运营主体,也是当地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业务主要集中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一)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保障了国家重要战略物资运输的畅通,有效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发展。同时,交通行业既面临着挑战也迎来了机遇。首先是国民经济发展对交通的需求不断增长,公路、水路的周转量以及港口的吞吐量都将大幅提高。其次是中国已进入汽车时代,现有的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今后发展的需要。第三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对运输效率、运输质量和运输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第四是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需要迅速打开省际通道,实现区域交通的协调发展。第五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个进程必然会引起大量人员和物资的交流,交通要为城市间、城郊间、城乡间的联系提供基础保障。面对未来的挑战,交通基础设施要继续扩大规模,完善网络,优化结构,任务依然很艰巨。巨大的发展的空间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载体,是衡量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也不断增快。同时,国家已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程,主要体现在如下措施上:开辟城市建设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并参与经营;转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既有观念,创新多种商业经营模式;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鼓励对外开放和对外发展,允许跨地区和规模经营。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集交通投资、城市建设、水务经营、工业园区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投资开发运营主体,也是当地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政策方面历来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当地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项目建设领域具有突出优势,与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地方经济发达、区位优势明显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发行人毗邻上海、杭州,工业生产发达、发展潜力巨大。受益于地缘经济优势,近年来德清总体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随着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杭宁铁路等交通干线的修建,以及“融入沪杭”发展战略的启动,德清与上海、杭州等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将更为密切,经济发展将更具活力,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在当地基建领域处于自然垄断地位

    发行人作为德清交通、城建、水务、园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其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多个公用行业,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基本没有外来竞争,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经营的资产均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充足的土地储备

    发行人通过对交通、水利、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不仅提升了德清的城市建设水平,而且带动了自身积累的土地储备资源价值上涨。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4,200多亩的优质土地资源,发行人充足的土地储备,为公司的长久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良好的信用水平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作为德清最大的国有企业,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发行人良好的信用水平,为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和发展规划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交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营等,大多是提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自然垄断行业,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运营模式,在政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下科学合理地使用相关公共资源,提供符合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公司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系,对取得使用权的公共资源进行合法运营、合规管理,并定期向政府主管机关汇报经营情况;发行人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经营利润和投资回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投资运营实体。

    发行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由浙江德清华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德清县立交公路经营有限公司、德清县德桐公路经营有限公司、德清县武新航道经营有限公司、德清县杭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经营;工业园区开发业务主要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德清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营业务主要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德清县水务有限公司经营。

    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将按照建设“富裕德清、和谐德清”的要求,认真实施“开放带动、接轨沪杭”战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加强行业管理,一方面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优化服务,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先行官作用,为加快德清城市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2007-2009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10﹞3026号)。

    发行人2007年至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09年度/末2008年度/末2007年度/末
    1、资产总计11,755,414,225.839,179,047,107.038,462,778,731.70
    其中:流动资产7,157,094,537.635,798,520,155.435,572,375,572.94
    2、负债合计5,264,519,703.163,125,242,325.112,583,948,925.99
    其中:流动负债1,946,875,616.991,540,148,922.631,612,856,204.09
    3、股东权益合计6,439,111,680.886,053,378,518.595,877,761,843.00
    4、净利润132,748,244.45129,885,323.27108,922,013.38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9,943.73185,074,171.1669,163,950.49
    6、资产负债率44.78%34.05%30.53%

    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详见募集说明书附件。

    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755,414,225.83元,负债总额5,264,519,703.16元,所有者权益6,439,111,680.88元。近三年,公司总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净资产规模稳步提升,同时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其中2.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余9.6亿元用于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宁杭铁路德清站配套工程、德清县体育中心工程、德清县文化中心和人防中心工程、德清县余英溪三期改造工程、德清县丰桥港改造(一期)工程、德清县武康镇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德清县东部地区供水环网工程等八个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

    该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关于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09]186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

    该项目路线起点为乾元大桥西桥头,路线由东向西基本沿老路改建,终点为09省道杭宁高速跨线桥处,路线全长约8.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5.20亿元。

    09省道与104国道、杭宁高速和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构成德清的公路主骨架,09省道秋山至乾元段是连接了武康和乾元两个主要镇区的主要道路,目前的二级加宽公路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量增长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对优化路网结构、推进德清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工程政策处理,正在进行地下管网施工和路基填筑,其中一标桥梁已在桩基施工,二标桥梁桩基施工已完成,道路南半幅塘渣填筑约1.5公里,道路北半幅塘渣填筑约0.5公里。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2.3亿元。

    (二)宁杭铁路德清站配套工程

    该项目已经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杭铁路德清站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发改投资[2009]435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子公司德清县杭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宁杭铁路德清站配套工程起点接下仁公路,终点与规划中的莫干山大道相交,主线全长约4.013KM,在K0+862处设连接线与德清站相连,连接线全长约0.42KM,全线长约4.443KM,建设桥梁8座,互通立交1座,涵洞21道,站前广场1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72亿元。

    宁杭铁路是长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套建设宁杭铁路德清站场能充分发挥宁杭铁路功能,完善德清路网建设,将给德清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该项目已于2009年11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工程政策处理和施工便桥,正在进行桥梁桩基、桥梁梁板预制以及路基填筑和场地填筑工作。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5亿元。

    (三)德清县体育中心工程

    该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德清县体育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社会[2005]752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体育场看台20,000座、3,000个固定座位的体育馆及训练馆、480座的游泳馆和训练活动楼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96亿元。

    该项目已于2009年3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室外标准游泳场,正在进行体育馆、游泳馆地下桩基工程及体育场塘渣填筑工程。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25亿元。

    (四)德清县文化中心和人防中心工程

    该项目已经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清县文化中心和人防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经基[2009]第36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文化中心和人防中心,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投资估算为1.90亿元。

    该项目已于2009年11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地下70%桩基工程,部分土方已开挖,外围道路正在堆土承压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28亿元。

    (五)德清县余英溪三期改造工程

    该项目已经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清县余英溪三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经基[2008]第26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植树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河道疏浚护岸、附属设施及挖填土方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99亿元。

    该项目已于2009年6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A区块的道路塘渣填筑和B区块余英溪的南岸和东岸的地形改造工程,正在进行AB区块的河道土方开挖、景观廊架,木栈道、平台钻孔灌注桩和绿化种植工程。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54亿元。

    (六)德清县丰桥港改造(一期)工程

    该项目已经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清县丰桥港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经基[2009]第19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边疏浚护岸、拆迁、绿化、道路、区域亮化等工程。其中疏浚开挖河道长度1,030米,河段砌石护岸2,060米,绿化面积41,000平方米,滨河游憩道路面积14,000平方米,公建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拆迁面积5,8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0.80亿元。

    该项目已于2009年8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政策处理和河道疏浚,南护岸已完成85%的工程量砌石,北护岸已完成90%的工程砌石,南北道路施工已完成塘渣填筑40%。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35亿元。

    (七)德清县武康镇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该项目已经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德清县武康镇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经基[2009]第12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排污管道(D200-1200)总长81,210米,改造增设检查井3,652座,改造泵站11座,服务区域面积9平方公里。项目的建设对于太湖及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顺利实现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是改善内河水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治理城南片区环境的客观要求。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51亿元。

    该项目已于2009年10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完成检查井改造1200座、泵站改造3座,铺设排污管道约30公里。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25亿元。

    (八)德清县东部地区供水环网工程

    该项目已经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德清县东部地区供水环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经基[2009]第5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县水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乾元水厂至雷甸DN1400管道6.5公里,雷甸至新安DN1200供水管道8.5公里,新安至禹越DN1200供水管道5公里,禹越至新市DN1200供水管道13.5公里;乾元水厂至钟管、洛舍管道分别为DN1200为4公里、DN1000为8.5公里,DN900为7公里、DN600为10公里、DN400为5公里、乾元水厂至新市DN1200管道26公里。东部环网工程管道总长度为94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3.64亿元。

    该项目已于2009年8月开工,截止2010年3月已开挖和填埋乾元至禹越段管道约20公里、士林到新市管道约5公里,士林水厂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工程量40%。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约0.12亿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实施

    以上项目投资总额为22.72亿元,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外,其余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投资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和公司资金调配情况,将本次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各工程项目,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亿元)债券资金投入金额(亿元)债券资金占比
    1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5.202.3044.23%
    2宁杭铁路德清站配套工程4.721.3027.54%
    3德清县体育中心工程2.961.0033.78%
    4德清县文化中心和人防中心工程1.900.8042.11%
    5德清县余英溪三期改造工程1.991.0050.25%
    6德清县丰桥港改造(一期)工程0.800.4050.00%
    7德清县武康镇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1.510.8052.98%
    8德清县东部地区供水环网工程3.642.0054.95%
    合计22.729.6042.25%
    二、补充营运资金——2.40——
    总计——12.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各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申请和审批程序安排债券资金。计划财务部将定期对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行人总经理将于债券存续期内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此外,发行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内部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办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项目投资款项支付管理办法》、《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财务公司账户与资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系统、全面的内部制度保证了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创造基础条件,同时也建立了完善的偿债计划。如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本期债券担保人将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担保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湖政函[2005]72号文件批准,于2005年在湖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基础上整体改制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8亿元,出资人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城际公路、高速公路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同时也涉足交通运输、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相关领域。该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投资建设了杭长高速公路一期、杭宁高速公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申嘉湖杭高速公路、318国道和104国道等重大工程项目,是浙江省资产规模最大的交通投资集团之一。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担保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之附注。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09年度/末
    1、流动资产941,714.13
    2、资产1,595,441.20
    3、流动负债126,917.53
    4、负债721,715.39
    5、股东权益873,725.81
    6、主营业务收入11,660.82
    7、利润总额2,812.75
    8、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759.87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担保人是湖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资产规模最大的投资公司,也是浙江省主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之一。根据湖州市政府赋予担保人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扶持交通产业等职责,担保人在专注于高速公路、城际公路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经营、管理的同时,积极开拓多种交通相关业务领域,初步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城际公路业务为主业,物流运输、货物中转、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咨询、其他交通基础设施业务等为辅的综合业务体系。

    担保人所在地湖州市经济发展迅速、区位优势明显。湖州是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先行规划、先行发展”的16个重点城市之一,2004年以来GDP连续保持14%以上的高水平。2009年,湖州市实现GDP达111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2%,财政收入达146.7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0.0亿元,增长11.7%。随着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湖州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迅速扩大,为担保人业务的迅速拓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担保人的业务发展历来受到湖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湖州市财政局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额的公路建设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担保人良好资信的有力保证。

    另外,担保人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与主要商业银行均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获得了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

    综上,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担保实力,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代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3、保证的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4、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2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并附加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最后三年,分别偿付本金的30%、30%、40%。提前还款有助于减缓债券本息集中到期时的兑付压力,并能够明确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和支付金额,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为了更加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发行人投融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将负责制定债券存续期内的投资计划与融资安排,在充分提高债券资金利用效率的同时确保公司未来现金流足以支付债券本息。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

    发行人近年来资产规模快速增长,资产规模较大,负债水平较低,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175,541.42万元,净资产为643,911.17万元,资产负债率44.78%,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财务结构稳健,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同时,发行人拥有的收费公路等经营性资产能够产生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另外,随着业务的拓展,德清交投逐步加快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投融资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收入及利润水平也将随之增加,这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较强的经营能力与良好的资信

    德清交投作为当地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独资公司,能够在资金和政策上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司与各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在公司经营方面,公司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第三方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由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函约定,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将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代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由于发债项目的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可能无法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或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经营领域主要涉及交通、城建、水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经济周期风险

    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2、经营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交通、城建等基础建设的需求正在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这为发行人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在地区以及城市整体规划不断优化的过程中,也可能促使地方政府不断完善区域路网、水网以及城市建设的规划,可能导致现有路网、水网等格局以及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因而对新建项目未来经营效益的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对发行人现有的业务经营产生影响。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收益的实现将极大地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注重资本结构的管理,将财务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此外,第三方保证担保也大大提高了本期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保障程度。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管理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行人从事的交通投资等业务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交通、城建行业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风险的对策

    1、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2、经营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所在地德清县东望上海、南接杭州,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在浙江省的交通、航运网络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作为负责的德清县区域内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的经营主体,发行人在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发行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聘请交通、水利、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对地区规划的调整有较早的预见性,对项目的施工条件、投资收益等进行科学严谨的论证,以降低经营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观点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交投”或“公司”)承担了德清县城市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等职能。公司根据德清县政府的城市投资建设计划进行相应的项目运作,并在德清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其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制度正逐步得到完善。

    公司是德清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等部分专营领域最主要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在德清县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开发、通行费、供水及污水处理等业务,营业收入规模小且盈利能力有限。尽管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财税政策调整会对当地财力增长或保持形成一定的影响,但当地经济环境的改善及财力的逐步增强,仍可为公司自营业务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通过德清县政府的资产注入,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显著增强,目前的负债经营程度较低,但公司债务中银行借款占比较高。公司是德清县城市开发与建设领域重要的投资、建设、经营主体,借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自营业务规模较小且盈利不足,利润及偿债资金的外部依存度高。但德清县区域经济环境的改善及财力的逐步增强,仍可为公司自营业务发展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外部环境及支撑。

    公司项目投资收益、正常经营盈余等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基本保障。同时,本期债券采用的第三方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够进一步增强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

    鉴于上述分析,经本评级机构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审,确定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二、优势

    1、德清县经济稳定发展及财政实力的增强,可为德清交投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

    2、作为德清县城市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德清交投自成立以来能在运营过程中得到德清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3、通过德清县政府多次股权划拨及资产注入,德清交投的资本实力得到显著增强。

    4、德清交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09省道改造等8个工程项目。湖交投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三、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德清县财政收支状况变化等,会对德清交投获得的政府支持力度产生一定影响。

    2、随着德清县城市建设规模的加大,德清交投未来的融资规模将进一步上升。

    3、德清交投自身经营性业务收入规模小且盈利明显不足。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是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已获得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及《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4、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5、本期债券发行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资格。

    6、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所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发行人已经聘请了具有承销主体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主承销商,且与其签订合法有效的承销协议;发行人已获得发行本期债券所需的各项合法批准和授权,可以发行本期债券。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六)担保人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八)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北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王克林

    联系人:蔡晓红

    电话:0572-8821041

    传真:0572-8821041

    邮编:313200

    2、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梁波、李晗、于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电话:010-88091597、88091754

    传真:010-88091796

    邮编:100140

    互联网网址:www.chinalions.com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公司名称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北京市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侯宇鹏010-88091750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北京市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吉爱玲

    兰珊珊

    010-85252650

    010-8525264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销售交易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叶凡010-8808513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彭科润010-88321507
    二、广东省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楼梁学来

    梁曦婷

    0755-25832615

      发行人:■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