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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93版)
    201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4)周家华先生:1966年8月18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技术员、作业长、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经营管理部部长兼技术开发部部长,常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宝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周家华先生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家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637,120股。周家华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严献忠先生:1968年月9日29日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营销员、营销区域经理,常钢公司销售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常宝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严献忠先生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637,120股。严献忠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姚伟民先生:1966年9月1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常州钢铁厂冷管车间技术员、热管车间工程师,常钢公司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设备部部长,常宝有限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制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姚伟民先生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63,920股。姚伟民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周旭东先生:1966年11月生,律师。曾任常州第六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常州东臻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江苏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常州市法学会理事。2007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担任上市公司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炎黄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卓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旭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周旭东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燕女士:1970年10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务副主任会计师兼常州分所所长。2002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任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商学院教师、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裕新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燕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燕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佘上能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曾任江阴铁合金厂技术员,1997年至今担任河海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江苏常州众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佘上能先生与2008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任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佘上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佘上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佘上能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江苏常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10日下午1: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共3名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巧林先生主持。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年报及摘要中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3、监事会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韩巧林先生、袁立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韩巧林先生、袁立平先生不是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经审核后同意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的职工监事丁伟先生列为公司职工监事候选人。丁伟先生不是公司董事、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2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韩巧林先生,1971年5月16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三改办秘书、党办秘书,常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常宝有限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人事总监、人事总监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韩巧林先生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巧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637,120股。韩巧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袁立平先生,1964年2月21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常州钢铁厂供应部科员,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热管车间科员、财务科科员、企管办科员、监审法务室主任,常钢公司监审法务室主任审计师,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物资部经理、装备供应部副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内审部负责人。

    袁立平先生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63,920股。袁立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丁伟先生,1969年1月6日生,大专学历。曾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主任助理、检修部经理,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装备供应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装备部经理。

    丁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丁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2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799,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410,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09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常宝德胜钢管有限公司已按有关要求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已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为分别为32001628636059108666和32001628636059108289)。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73,816,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330,594,600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2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闲置的超募资金为130,594,600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若募集资金量大于该项目投资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因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大幅增加,因此适度增加原料库存数量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0,000,000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通过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2011年4月12日-2011年10月12日。

    公司以上述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承诺:1、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10,000,000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10,000,000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3、监事会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常宝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间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关于使用110,000,000元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常宝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必要的承诺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中投证券同意常宝股份使用110,000,000元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8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8号文核准,于2010年9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210,000.00元,2010年9月13日收到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缴的各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10,210,000.00元,另扣除审计验资、律师及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799,400.00元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41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0]B0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32001628636059108666992,892,002.47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320016286360591082890.00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11,275.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23.7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9,289.20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金额
    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1,275.54
    2、银行手续费0.05
    3、支付上市发行费用6,179.94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利息收入123.73
    三、期末余额99,289.2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441.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275.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275.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ERW660焊管77,381.6077,381.6011,275.5411,275.5414.57%2012年06月01日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7,381.6077,381.6011,275.5411,275.54--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410,6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0]B090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73,816,000.00元,超募资金为330,594,6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上市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0)E1242号《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0年8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275.54万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土地款人民币72,060,480.00元,设备购置人民币40,694,966.52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1,275.5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参见2010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网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0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公司和子公司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32001628636059108666和32001628636059108289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代码:002478 公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将于2011年4月15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曹坚先生先生、总经理朱洪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晓萍女士、独立董事安文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旦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倪霆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