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资产
  • T2:艺术资产·新闻
  • T3:艺术资产·聚焦
  • T4:艺术资产·市场
  • T5:艺术资产·投资
  • T6:艺术资产·批评
  • T7:艺术资产·收藏
  • T8:艺术资产·大家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1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6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1月9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40%;

      (2)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本基金不能在二级市场主动投资权证但可以通过一级市场申购可分离债等方式持有权证,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只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只投资于投资级别的信用债券,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至投资级别以下,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卖出。其中,本基金所指投资级别是指具有由国内评级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级(若为短期融资券,则为A-3级及以上级)信用评级的信用债券;

      (14)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 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4.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一季度国内债券市场先跌后弱势反弹。物价水平维持高位,居民通胀预期进一步抬升,央行再次上调基准存贷款利率,加上去年四季度以来央行连续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与年末、春节等季节性因素叠加影响,商业银行资金面一度出现多年未见的紧张局面。货币市场利率中的隔夜、7天回购利率在1月底分别达到8.0%和8.5%的历史罕见水平,债券收益率也随之上扬。春节长假之后,央行在公开市场持续净投放货币,资金面逐渐宽松。伴随着资金面的松动,以及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紧缩预期渐缓,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收益率在3月份有所回落。但银行间金融债、信用债等产品由于季末供给较多,收益率跟随国债收益率小幅下行后又重新回升。

      从影响债市的基本面因素看,本季度宏观数据显示国内经济初现减速迹象,货币信贷在央行严厉调控下增速已大幅下降,投资增速尤其是新开工项目金额也下滑明显,但通胀压力依然居高不下,国内经济初现“滞涨”苗头,2011年债市的投资机会已为时不远。但央行连续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加上通胀预期持续高位导致资金“脱媒”现象日趋严重,资金成本维持高位,管理层大力推动直接融资显著增加了债市的供应,一季度国内债市走过了艰难的投资环境。债券基金以往通过缩短组合久期、投资信用债通过高票息以抵御利率上行风险的传统避险策略,在一季度效果并不让人满意。新股的快速发行,对估值泡沫起到了有效的挤压作用,新股申购不再是债券基金的无风险获利机会,相反已蕴含着较大的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债券仓位,保持偏短久期,配置品种以中短期金融债、央行票据和5年内信用债为主,较好回避了本季度债券市场的调整行情。此外,基于通胀压力短期内难以消除、政策紧缩将保持较长时期、权益类产品难寻较大系统性机会的判断,本基金保持较低的可转换债券仓位,实现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在“调结构”、“控通胀”的政策基调下,中央连续出台紧缩措施,对2008年来总需求的无序扩张形成了有效抑制。近期全球经济分别遭遇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风险上升、日本地震及核辐射,以及中东地缘冲突等事件冲击,国际大宗交易商品价格走势分化,原油持续高位,有色金属和铁矿石等高位回落。在国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未来国内经济增速将逐步下滑,这将对债市投资构成基本面的支持。

      央行今年来实施的一系列紧缩政策也取得了显著效果——新增贷款规模大幅下降,贷款余额增速明显回落。今年来,随着直接融资规模继续扩大,通胀预期下资金“脱媒”现象渐趋明显。央行连续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导致货币乘数明显下降,进一步削弱商业银行货币创造能力。前瞻性看,如果央行不改变目前的政策紧缩力度,预计货币供应量增速将继续大幅下滑,这对未来国内无论债市还是股市的流动性压力都不容忽视。

      考虑到物价指数仍未见顶,预计央行二季度将继续加息以稳定居民通胀预期。但在目前严厉的货币紧缩环境下,下半年经济增速下滑将是大概率事件,通胀压力也将缓和。我们预计二季度开始央行在货币政策上将逐步谨慎,公开市场操作有望取代加息和上调准备金率成为央行二季度调控的主要工具。中期角度看,我们已需要开始关注中长期产品的买入机会。但二季度债券供给压力很大、资金面仍然偏紧、紧缩政策的冲击,收益率短期内仍有反复,债市的投资仍需要谨慎。

      易方达岁丰添利基金下一阶段的操作将采取谨慎稳妥的投资策略,灵活调整组合久期,努力把握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高信用等级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等高收益信用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券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阶段性机会,力争为基金持有人争取理想的投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封闭式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封闭式基金。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