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路演回放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观察
  • A7:期货·资金
  • A8:路演回放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 告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工厂停产检修公告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一季报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2011年4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1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B156版:信息披露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 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工厂停产检修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一季报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11-013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占滨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2011 年2 月11 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签署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该协议,哈药股份拟向哈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哈药集团持有的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三精制药44.8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哈药股份持有三精制药的股份比例将由30%上升至74.82%,哈药集团将不再持有三精制药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哈药股份。

      根据本次哈药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需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准审字[2011]6030-2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以供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向监管部门申报之用。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精制药盈利预测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占滨回避表决。

      会议以7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