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下转B18版)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中大股份 编号:2011-004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3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朱红军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贾生华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706,488.91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50,855,816.47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085,581.65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49,721,250.90元,减去2010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87,835,081.60元,本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7,507,076.56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送2股,派现金股利0.3元(含税)。以2010年末总股本439,175,40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股票股利87,835,081.60元,派发现金股利13,175,262.2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以2010年末总股本439,175,408股为基数,共计转增股本131,752,622.40元。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需要,特别是房地产业务储备一定量开发用地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2011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2011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7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7000万元;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8000万元。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10年末资产负债率(%) | 2011年度担保计划(万元) |
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 94.42 | 12000 |
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92.21 | 10000 |
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87 | 30000 |
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 95.16 | 20000 |
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7.55 | 20000 |
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96.02 | 30000 |
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 | 93.93 | 50000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9.93 | 48000 |
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2.90 | 45000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65.73 | 10000 |
合计 | 275000 |
(2)截止2011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1,858.8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对内部关联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7,428.80万元)。
(3)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在不超过上述计划及总额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并由董事长负责对外签署。
8、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本部及其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具体如下:
(1)2011年度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对外担保总额为678,800万元(未包括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4亿元互保),其中计划内部担保总额为674,300万元(包括为母公司中大股份担保10,000万元,为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等38家控股子公司担保361,600万元,物产元通成员公司之间担保181,700万元,成员公司为物产元通担保121,000万元,合计674,300万元),计划为参股企业担保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