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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方向重整方案遭否
    2011-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文彬 ○编辑 邱江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邱江

      

      已经停牌近4年的*ST方向距离破产仅一步之遥了。

      5月6日上午,*ST方向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处置方案》与《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在表决中均未获通过。

      对于前者,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19.79%。对于后者,三个债权组中,除税款债权组同意的1人获100%通过外,财产担保债权组4人中1人同意,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比为7%;普通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17家,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数51.5%,但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比仅为20.38%。

      随着此次方案遭否决,公司距离破产仅一步之遥。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上述债权人表决组协商,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若债权人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本公司破产。

      公司表示,将和公司管理人同债权人表决组再次协商,在协商后尽快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再次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