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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01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38号文核准。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天盈A、天盈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天盈A和天盈 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天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天盈 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封闭期为 3年,本基金在扣除天盈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天盈B享有,亏损以天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天盈B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4、天盈A、天盈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两级份额的发售方式与发售机构不尽相同。天盈A的发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天盈B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其中,场外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网点和指定代销机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5、天盈 A的认购代码为161016,天盈 B的认购代码为150041。

      6、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其中,天盈A在代销渠道的发售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0日;天盈B在直销渠道的发售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18日。

      7、本基金的发售规模上限为 50亿元(不含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下同),其中,天盈 A的发售规模上限为35亿元,天盈B的发售规模上限为15亿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天盈B的最终发售规模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天盈 B的最终发售规模范围内,对天盈 A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8、天盈A、天盈 B均不收取认购费。

      9、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参与天盈 A或天盈 B中的某一级份额的认购,也可同时参与天盈A和天盈B的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投资者欲认购天盈A或者通过场外认购天盈B,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天盈A和天盈B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天盈B,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天盈B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天盈B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天盈B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3、天盈A在代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网上交易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4、天盈B场外认购在代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天盈 B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 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

      15、天盈A、天盈 B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各自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本基金天盈A、天盈 B独立发售,两者的募集截止时间可能不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如果天盈 B先于天盈 A结束募集,在天盈B募集截止后即启动对天盈 B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申请经确认后,天盈 B的认购资金其后产生的利息将归入基金财产。

      16、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7、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1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8、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9、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1、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22、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为主,辅助参与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购等。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天盈A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开放日的赎回风险、基金的收益分配、极端情形下的损失风险、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等;天盈B的特有风险包括杠杆机制风险、利率风险、份额配比变化风险、杠杆率变动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天盈 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天盈 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本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以及简称

      基金名称: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天盈分级债券;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天盈A、天盈 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天盈 A和天盈 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天盈 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个月开放一次;天盈 B封闭运作,封闭期为 3年,本基金在扣除天盈 A的应计收益分配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天盈 B享有,亏损以天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天盈 B承担。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天盈 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个月开放一次,天盈 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募集方式

      天盈A、天盈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两级份额的发售方式与发售机构不尽相同。

      天盈A的发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天盈A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天盈A的认购代码为161016。天盈B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其中,场外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网点和指定代销机构,场外发售的天盈B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发售的天盈B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天盈B的认购代码为150041。

      投资者可参与天盈A或天盈B中的某一级份额的认购,也可同时参与天盈A和天盈B的认购。在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分别对天盈A、天盈B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下转B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