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观点·专栏
  • 6:财经海外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产业纵深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路演回放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资金
  • A7:市场·期货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1年5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3版:信息披露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
    201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3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审议对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关联方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增资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更为详尽的内容请见2011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20-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日前,弘业期货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55号),随后增资事项实施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亦于近日办理完结。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1-03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地”)为本公司从事房地产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集团”)分别持有爱涛置地51%、39%、10%的股权。

      根据公司整合优化内部资源、推进主营业务的经营目标,本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爱涛置地12%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本公司关联方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业”)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受让该股权。

      若爱涛置业成功受让该股权,则本公司、爱涛置业、弘业集团所持爱涛置地股权比例将变更为39%、51%、10%,爱涛置地控股股东将由本公司变更为爱涛置业。

      以爱涛置地截至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该股权挂牌价为1,014.20万元。

      因爱涛置业与本公司同受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结祥先生、周勇先生、张发松先生回避表决。

      更为详尽的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3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三个月,从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5.85%。

      由于弘苏实业与本公司同受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结祥先生、周勇先生回避表决。

      更为详尽的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35-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3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地”)12%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挂牌价1,014.20 万元。本公司关联方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受让该股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爱涛置地的股权将减至39%,公司的主营业务更加突出,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一、交易概述

      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地”)为本公司从事房地产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业”)、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集团”)分别持有爱涛置地51%、39%、10%的股权。

      根据公司整合优化内部资源、推进主营业务的经营目标,本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 1,014.20 万元的总金额,将所持爱涛置地12%的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本公司关联方爱涛置业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受让该股权。

      若爱涛置业成功受让该股权,则本公司、爱涛置业、弘业集团所持爱涛置地股权比例将变更为39%、51%、10%,爱涛置地控股股东将由本公司变更为爱涛置业。

      由于爱涛置业与本公司同受弘业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拟进行的股权挂牌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转让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关联董事李结祥先生、周勇先生、张发松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此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该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函》。

      2011年5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吴廷昌

      成立日期:1998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6,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商品信息咨询,百货、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销售,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搬运货物等。

      本公司与爱涛置业同受弘业集团控制,同时本公司亦持有爱涛置业38.1%的股权。

      2010年末,爱涛置业经审计总资产57,478.35万元,净资产21,250.98万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6,073.76万元、净利润3,649.47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龙山路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廷昌

      成立日期:2007年9月7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商品信息咨询;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销售;室内外装饰、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货物搬运。

      2010年末,爱涛置地经审计总资产43,349.04万元,净资产2,625.78万元,2010年净利润-215.51万元。

      爱涛置地由本公司、爱涛置业、弘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分别持有其51%、39%、10%的股权。若爱涛置业受让该股权,则本公司、爱涛置业、弘业集团所持爱涛置地的股权将分别变更为39%、51%、10%,爱涛置地控股股东将由本公司变更为爱涛置业。

      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对爱涛置地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形。

      2009年11月17日,经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爱涛置业、弘业集团共同对爱涛置地提供同比例借款,金额分别为12,016.80万元、9,189.39万元、2,356.16万元,期限为两年。截止本公告日,爱涛置地向本公司借款的余额为6,617.80万元。本公司将督促爱涛置地尽快偿还上述借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转让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受让方: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式: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交易标的: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12%的股权

      交易价格: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爱涛置地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书》(苏华评报字【2011】第013号)。经评估,爱涛置地净资产为 8,451.63 万元,12%股权的评估值为 1,014.20 万元。

      本公司拟以 1,014.20 万元的价格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此部分股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整合优化内部资源、重点推进主营业务的经营目标,拟进行本次交易。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投资结构进一步精简,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主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该关联交易事项,三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整合优化内部资源、推进主营业务的经营目标,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12%的股权,关联方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拟通过产交所受让该股权。我们认为该交易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在对《关于转让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公司与爱涛置业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关联人情况

      爱涛置业与本公司同受弘业集团控制,本公司亦持有爱涛置业38.10%的股权;此外,本公司董事周勇先生、张发松先生为爱涛置业董事。

      2、关联交易情况

      2009年11月17日,经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爱涛置业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爱涛置地提供同比例借款,金额分别为12,016.80万元、9,189.39万元,期限为两年。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弘业股份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书》(苏华评报字[2011]第013号);

      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函;

      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3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弘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三个月,年利率5.85%;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缓解了公司短期内对资金需求的压力,有利于公司的平稳发展。

      ●过去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本公司与江苏弘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发生一次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弘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三个月,从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5.85%。

      由于弘苏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结祥先生、周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此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该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函》。

      2011年5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弘苏实业与本公司同受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弘苏实业为本公司关联人。弘苏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平焱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

      截止2011年3月末,弘苏实业未经审计总资产25,090.55万元,净资产25,090.54万元,201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90.5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关联交易各方

      借款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方: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

      2、关联交易金额

      本公司向弘苏实业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从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5.85%。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央行持续加息、收紧信贷规模的背景下,许多银行出现了“信贷额度紧张”的现象 ,且相继上浮贷款利率,企业通过银行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加大。

      本次借款缓解了公司短期内对资金需求的压力,有利于公司的平稳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该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冯巧根、李远扬于2011年5月17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在当前央行持续加息、收紧信贷规模的背景下,本公司关联人江苏弘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三个月的借款,将缓解公司短期内对资金需求的压力。5.85%的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在对《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公司与弘苏实业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关联人情况

      弘苏实业与本公司同受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此外,本公司董事周勇先生为弘苏实业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李结祥先生为弘苏实业董事。

      2、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弘苏实业及其他投资方共同对弘业期货增资。弘业期货将注册资本由1.38亿元增加到3.8亿元,本公司、弘苏实业分别出资5,337.6万元、22,461.04万元,分别认缴弘业期货新增注册资本的2,135.04 万元、8,021.80 万元,分别占弘业期货增资后总股本的21.75%、21.11%。

      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

      已实施完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及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2、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函;

      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