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1-018 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1年3月8日刊登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已公告了公司与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向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由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圣迈公司”)具体实施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006号公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建行七台河分行、第一创业证券、宝泰隆圣迈公司共四方于2011年5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宝泰隆圣迈公司在建行七台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3001695551050511096,公司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人民币78,960.62万元汇入上述专户中,该专户仅用于向宝泰隆圣迈公司增资使用,用于实施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该专户资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 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