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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地震和海啸引发的福岛核电站危机已持续了两个多月,但至今仍未能有效制止核泄漏。各相关部门的拖沓、关键时刻掉链子,已在日本国内外招致天怒人怨,坐在火山口上的东京电力公司更为千夫所指。而导致出现这种糟糕局面的重要原因,是政出多门的日本安全体制。各个机构非但未能形成合力,反而是相互扯皮,彼此掣肘,从而大大影响救灾效率。
地震发生后,根据相关法律,日本政府在几小时后就组建了核灾害对策本部,即核事故救灾指挥部,由菅直人首相担任总指挥,经济产业大臣海江田万里担任副总指挥(因电力归经济产业省管辖),所有内阁成员均为指挥部成员。该指挥部通过经济产业省下属的“核安全保安院”监管东京电力公司,并发布相关指示,这样该保安院就自然成为指挥部的秘书处。但该保安院却是对内阁府下属的原子能安全委员会负责,向其汇报工作,然后再由该委员会向指挥部建言献策,同时该委员会对保安院负有监管职责。
但几天下来,核事故非但未能趋于缓解,反而呈日渐加重趋势。于是,在原有的救灾指挥体系之外,又在东京电力公司内成立了“福岛核电站事故对策综合本部”。从名称来看,只是比前一个指挥部更具体。从架构来看,该本部还有东京电力公司的高管加入,因为涉及与该公司协调指挥救灾,其本部长也同样由菅直人出任,副本部长除了经济产业大臣外,还有东京电力公司的社长(后来改为董事长)。秘书长分别由首相助理和东京电力公司的常务董事担任。4月1日,该本部又进行了改组,在本部下面设立了6个具体的工作小组,包括中长期对策小组、取出和转运放射性燃料小组、遥控小组、长期冷却架构小组、回收和处理被辐射水体小组和环境影响小组。由此可见,该本部的对策范围非常明确,仅限于福岛核电站之内。该本部对东京电力公司只能提出建议而不具备监管职责,当然东京电力公司也必须向该本部汇报救灾进展。但是该本部并无决策权,主要是通过各工作小组研究,然后将研究结果向菅直人首相和内阁汇报。所以,虽然事故对策综合本部与东京电力公司并案办公,但具体如何救灾却是公司的事。因为按照现行的法律框架,政府是不能越俎代庖代行救灾指挥权的。而这两个本部之间只有合作关系。所不同的是,后者还要接受美国核安全委员会的相关建议。
尤其是负责具体救灾事务的后一个机构成立后,其组织架构和人员如走马灯般地更换,连相关的报告都无暇撰写。在该本部的网站上,对其工作内容和职能也是语焉不详。
日本负责核安全的最高机构就是前面提及的原子能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具有通过首相向各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议的权限。一旦发生核安全事故,该委员会应立即召集5名委员和40名调查委员组成一个消除核事故的建言献策机构,以便供首相决策参考。除了固定的5名委员以外,还有原子能领域的300位各具体领域的专家作为其专业委员。其秘书处则有约100名来自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
但在3月11日发生大地震的当天,虽然原子能安全委员会竭尽全力,但大多数调查委员都未能联系上。由于当天东京的交通体系处于瘫痪状态,应急前往该委员会报到的只有寥寥数人。根据日本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负责救灾的相关人员应在现场工作,而原子能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却是在震后的37天。对此,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委员长在4月27日的众议院会议上被迫做了检讨。
直属经济产业省管辖、接受原子能安全委员会监管的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成立于2001年,除了核能以外,保安院还负责电力和煤气的安全生产和供应。在其800名员工中,负责核能这一块的员工多达460人。作为应对核事故的枢纽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当然应该在第一线具体指挥应对事故宜。但实际上,在事故发生一周后,被派往福岛一号核电站的该保安院7名工作人员,居然离开事故现场而转至福岛市区,至于具体的救灾信息完全任由东京电力公司提供。
从各自的职能分工来看,保安院是应该向原子能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和提供信息的,然后接受委员会的相关指示。但实际上原子能安全委员会的许多信息并非来自保安院,而是来自媒体。显而易见,这两家没有直接隶属管辖的机构之间的沟通相当不够。有鉴于此,经济产业大臣认为保安院应与经济产业省脱钩,成为一家独立机构,从而与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形成有机的整合。
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升至最高的7级后,4月17日东京电力公司才向国内外公布了其控制事故的路线图,也就是力争在6至9个月后控制放射性物质的泄漏。虽然菅直人首相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各相关部门全力以赴,通力合作,这一目标完全可能实现。但连许多日本的专家都认为,这一路线图只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
叠床架屋、烦琐累赘的体制如此误事,但日本人却无暇哀之。这正是福岛核危机迟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悲哀所在。
(作者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信息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