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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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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201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大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增加《证券日报》为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自即日起,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1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兆驰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兆驰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详情见2011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7);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及其他相关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计划在深圳市竞拍土地,需要与深圳市政府签署《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及《项目投资协议书》,详情见2011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8)。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顾伟或财务总监严志荣签署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影响公司独立性事项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影响公司独立性事项的自查报告》,并以此上报深圳证监局,详情见2011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对影响公司独立性事项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1-039)。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见2011年5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对影响公司独立性事项的自查报告》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影响公司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兆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兆驰”)根据发展战略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0万美元出资,在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兆驰(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兆驰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为香港兆驰,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兆驰(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实际注册为准)

    英文名称:MTC (BVI) Co., Lt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陆婷

    主营业务:采购原材料、代付海外业务费、开展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拓展公司海外业务。

    投资总额:10万美元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香港兆驰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占总股本的100%。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维尔京群岛子公司的主要目的

      (1)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维尔京群岛子公司的设立能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上最新的市场信息;

      (2)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3)有利于公司发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

      (4)有利于公司及时发现、实施海外并购,实现外延式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海外的经营环境与国内存在差异,公司需进一步了解适应国际市场的商业环境。

    五、其他

    公司已于2011年5月21日首次披露本次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7)。

    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公司一直积极的在深圳寻找合适的土地资源,并得到深圳政府的大力支持,《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及《项目投资协议书》是公司为在深圳竞拍土地前与深圳市政府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果公司顺利在深圳拍得土地,公司将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深圳。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投资兆驰科技园。

    2、此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公司后续将尽快公告具体投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生效。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及其他相关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兆驰科技园

    2. 项目用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东侧

    3. 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含地价)

    4. 资金来源:如果公司顺利在深圳拍得土地,公司将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深圳。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投资兆驰科技园。

    5. 甲方承诺:

    (1)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落实项目建设需要的土地。

    (2)甲方全力帮助乙方协调解决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甲方对乙方在龙岗投资的项目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给予政策支持。

    (4)乙方在工商、税务、国土、建设、环保、消防、供水、供电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给予特别支持。若乙方有需要,可委托龙岗区有关部门优先代办有关手续。

    6. 乙方承诺:

    (1)乙方竞买取得的产业用地只能用于家用视听设备制造的项目建设。

    (2)按照《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要求,乙方承诺:

    ①上述宗地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7070元/平方米;

    ③土地产出率(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工业增加值)不低于4560元/平方米;

    ④该项目产值能耗不高于0.027吨标准煤/万元。

    ⑤在该宗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后9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核验申请。竣工投产3年6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上年度土地产出率和产值能耗核验申请。

    (3)乙方在取得的产业用地使用年期内依法依规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给第三方,乙方应保证第三方与甲方重新签订产业用地发展协议。

    (4)地块基本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在获批准后30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地块基本情况变动备案。

    (5)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按月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

    (6)对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机构核验乙方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和产值能耗等指标落实情况,乙方应主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7)乙方应在项目投产后半年内将总部、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深圳市龙岗区。

    (8)乙方保证在龙岗区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9)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资金的筹划,并按设计要求尽全力保证建设进度。

    三、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该项目由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1.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鹏洲工业区A栋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顾伟

    4.注册资本: 人民币47254.25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将快速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以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需要。另外,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生产水平,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及后续相关具体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同时,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仍然需要与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因此项目的实施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

    2.《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影响公司独立性事项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于2011年2月17日起对我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圳证监局于2011年3月17日对我公司下发了《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11】35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监管意见指出:“检查发现,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机构、财务上均未能严格分离,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深圳证监局公司治理专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公司对上述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各种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实际控制人顾伟控制的企业在人员和业务等方面的关联关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自查

    1、关联方自查情况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1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深圳市鑫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高管控制的公司
    3香港智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4深圳市兆科达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顾伟控制的企业
    5深圳市科智投资有限公司
    6深圳市瑞驰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7东莞市兆驰电子有限公司
    8深圳市英腾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员工持股8.5%的公司
    9Increat Electronics Limited高管亲属持股7.3%的公司
    10香港兆驰多媒体有限公司本公司员工控制的企业
    11深圳市观复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兄弟参股公司
    12深圳市睿盈达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配偶亲属控制的公司

    2、关联交易自查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观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复电子”)、深圳市睿盈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盈达”)、深圳市英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腾”)、Increat Electronics Limited(以下简称“Increat”)、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投资”)、香港智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科”)发生的关联交易未事先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2011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10年之前(含2010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后审议,确认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补充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等交易补充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11年4月28日公司将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信息披露,公告了《关于2010年之前(含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兆驰股份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对2011年度与观复电子、睿盈达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与观复电子、睿盈达签订有关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11年4月28日公司将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了《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兆驰股份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人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兼职的清理

    公司已对在相关公司兼职的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清查,并作出了相应的人员变更,同时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了变更登记。

    关联公司名称违规事项整改结果
    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罗丽霞任职总经理,副总经理姚向荣任职监事变更为赵丽任总经理,顾乡任监事
    深圳市鑫驰投资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谭双庆任职总经理,行政部经理陆婷任职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为姚向荣任董事长、法人,总经理变更目前正在办理
    深圳市科智投资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程彤任职总经理已成立清算组,目前正办理注销
    深圳市英腾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久琳任职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已成立清算组,目前正办理注销
    香港智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陆婷控制的公司目前正办理注销
    Increat Electronics Limited公司高管人员亲属持股7.3%目前正办理注销
    香港兆驰多媒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久琳持股100%目前正办理注销

    三、关于公司人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负责日常事务的清理

    违规事项整改结果
    兆驰投资、鑫驰投资的证券账户登记卡在你公司存管,并由陆婷操作;兆驰投资、鑫驰投资、实际控制人顾伟配偶刘桂萍控制的东莞兆驰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均由你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深圳市兆科达贸易有限公司、科智投资、东莞兆驰、英腾电子、香港兆驰多媒体有限公司、香港智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香港英腾电子有限公司的证照及其他资料均存放于与上市公司同一办公地址星河世纪大厦A栋的11楼,并由你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属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顾伟控制的公司及其他公司的印章、证照及相关资料已全部归还所有人。我公司工作人员不再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顾伟控制的公司提供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今后将不再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顾伟控制的公司、其他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