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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7月份国债、地方政府债
    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2011年7月份国债、地方政府债

    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记账式国债 特别国债 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地方政府债券2011年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1]10号)等相关通知,2011年7月我公司将代理17只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兑付兑息资金发放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7月份国债、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的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交易代码挂牌名称兑付/兑息代码年利率(%)付息方式(月)业务类别兑付/兑息资金(元)债权登记日资金清算日发行人规定的兑付/兑息日
    113003709宁波债1300371.7912兑息1.7907月6日7月6日7月7日
    213003809深圳债1300381.7912兑息1.7907月6日7月6日7月7日
    313003909新疆021300391.7912兑息1.7907月6日7月6日7月7日
    413004009山东021300401.7912兑息1.7907月6日7月6日7月7日
    513004109辽宁021300411.7912兑息1.7907月6日7月6日7月7日
    601902010国债200190202.5212兑息2.5207月7日7月7日7月8日
    701981108国债110198113.9212兑付103.9207月11日7月13日7月14日
    801902110国债210190211.8712兑付101.8707月12日7月14日7月15日
    901991509国债150199152.2212兑息2.2207月15日7月15日7月16日
    1002004611贴债01020046//兑付100.0007月13日7月15日7月18日
    1113005210地债031300522.3312兑息2.3307月18日7月18日7月19日
    1201910211国债020191023.946兑息1.9707月19日7月19日7月20日
    1301902210国债220190222.7612兑息2.7607月21日7月21日7月22日
    1401991609国债160199163.486兑息1.7407月22日7月22日7月23日
    1501902310国债230190233.966兑息1.9807月28日7月28日7月29日
    1601991709国债170199173.1512兑息3.1507月29日7月29日7月30日
    1701010721国债(7)0101074.266兑息2.1307月29日7月29日7月31日

    注:“兑付/兑息资金”指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兑付或兑息资金。

    二、我公司将分别确认各只国债、地方政府债代理兑付/兑息资金到账后,于相关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兑付/兑息资金清算日进行资金清算,并于次一工作日将相关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参与人在我公司的交收账户内,由各结算参与人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相关国债、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资金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相关结算参与人划付相关资金。

    三、相关兑付国债、地方政府债已申报入库作为质押券的,本公司直接将其兑付的到期本息留存在质押库。自兑付清算日开始,在剩余回购质押券足额的情况下,无需参与人申报,本公司返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兑付的质押券本息金额。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