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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1-03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7月8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名。董事梁积江先生委托董事王德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刘希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10亿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向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10亿元,期限一年。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银团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厦门翔安区X2009G05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银团贷款,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8亿元贷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亿元贷款,期限三年。由大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潘利群先生、王明先生、任景全先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此项议案表决的董事人数为6人。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由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12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了担保,同意公司按0.5%的费率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600万元人民币。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1-03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向大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7月8日召开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份公司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2011年7月8日,公司召开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潘利群先生、王明先生、任景全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杨文侃先生、王爱明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刘守豹先生、王德勇先生、梁积江先生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希模。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厦门翔安区X2009G05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银团贷款,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8亿元贷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亿元贷款,期限三年。由公司大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费率参考市场化定价原则并进行了一定的下浮,公司按0.5%的费率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股份公司与首开集团。

      交易标的:12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银团贷款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按担保金额的0.5%,即60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股份公司在签署合同当日支付担保费150万元,其余担保费用450万元按放款进度分期支付。

      担保期限:三年。

      2、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确定支付比例为担保金额的0.5%。

      五、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顺利取得贷款,首开集团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费用标准合理,不会损害其它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1-03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中期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3、本次预减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6,162,566.52元;

      2、按去年中期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76元。按今年公司最新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59元。

      三、业绩预减原因

      2011年1-6月份预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以上,主要原因是:

      1、公司2010年半年度结算了土地转让收入20.95亿元,本报告期土地转让收入大幅减少,使得公司2011年中期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减少。

      根据公司全年生产经营计划安排,2011年下半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用的面积将大幅增加,可确认的结算收入也将大幅增加,预计本年度业绩较2010年将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