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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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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标2011年度国家高效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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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201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1-03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7月28日我公司收到黄浦区人民法院的通知及其所附《民事起诉状》,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海房产”)对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我公司偿还人民币1872万元及相应利息。通知要求我公司于8月8日与联海房产进行审理、调解、谈话。

      我公司注意到,在联海房产的起诉状中记载联海房产法人代表为陈曙华,并为清算组组长。此情况与我公司掌握的联海房产基本情况不符,接到通知当日我公司即致函联海房产核实情况。

      2011年8月2日我公司收到联海房产书面回复:陈曙华为联海房产前清算小组成员,但非联海房产法定代表人。联海房产董事会已于2011年7月14日决议调整清算小组成员并已在黄埔区工商局办理完毕清算小组备案手续,调整完成后陈曙华已不再是联海房产清算小组成员。因此,陈曙华无权代表联海房产提起诉讼。现联海房产已前往黄浦法院进行沟通并已提交《不予立案的书面申请》,要求黄浦法院对陈曙华以联海房产清算组名义提交的诉讼不予受理。

      我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