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出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出售股份的通知, 其于2011年8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30万股,成交均价30.50元/股,成交金额11,315万元。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牟金香 | 大宗交易 | 2011年8月10日 | 30.50 | 4,300,000 | 1.62 |
牟金香女士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前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9,295,700股。增发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64,661,700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113,157,540股不变,所占公司增发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6.12%下降至42.76%。本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所占公司增发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1.13%,累计减少比例为4.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牟金香 | 无限售 流通股 | 113,157,540 | 42.76 | 108,857,540 | 41.13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108,857,5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13%;同时牟金香女士承诺:连续六个月内累计减持(含本次减持)股份总数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1-051)。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股票代码:002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牟金香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邮政编码:318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牟金香女士 |
联化科技、公司 指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1年4月牟金香女士因公司公开增发导致所持联化科技股份比例被动减少3.36%及2011年8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联化科技1.62%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本报告(书) 指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指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姓名(包括曾用名):牟金香
(二)性别:女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牟金香女士除持有联化科技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未来六个月内,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继续处置其拥有联化科技权益的股份,并承诺:连续六个月内累计减持(含本次减持)股份总数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同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牟金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持有的联化科技股票及因公司公开增发导致所持联化科技股份比例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08年6月联化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牟金香女士持有联化科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9,556,600股,占联化科技股份总额的46.12%。
2010年4月27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9股的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相应增加为113,157,540股,所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经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4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4月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9,295,700股。增发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64,661,700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113,157,540股不变,所占公司增发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6.12%下降至42.76%。
2011年6月19日,牟金香女士所持公司股票113,157,540股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已满,可上市流通。牟金香女士于2011年8月10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00,000股,成交均价30.50元/股,成交金额13,115万元。
截止2011年8月10日下午收盘,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8,85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23,989,385股。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牟金香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已质押股份为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5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联化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牟金香女士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联化科技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日 期 | 出售股票 | |
数 量(股) | 成交价格(元/股) | |
2011年8月10日 | 4,300,000 | 30.50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牟金香
签署日期:2011年8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牟金香女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化科技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
股票简称 | 联化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2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牟金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赠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因公开增发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13,157,540股 持股比例: 46.1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3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108,857,540股 变动比例: 4.98% 变动后持股比例:41.1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牟金香 日期:2011年8月11日 |